交通运输厅五大举措推进公路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6月13日,交通运输厅研究出台推进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通过建立对接协调机制,严格合同、落实责任,建立用工信息台账,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和加强人文关怀、保障权益五大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我区广大农村劳动力投入公路交通建设,实现转移就业增收脱贫致富工作,为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按照自治区关于劳动力转移就业安排部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高度重视推进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脱贫致富工作,严格落实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疆籍用工比例,即:2017年及今后新建项目严格落实总体用工70%以上、一般普工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的政策要求,2017年续建项目严格落实普工总数50%以上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的政策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组织,将项目用工需求、岗位数量、工种、用工地点、技术要求、工资待遇、上岗时间、食宿安排等相关信息与各级地方政府共享,明确工作联系人,与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工作对接协调机制,组织用工单位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同时明确各项目施工单位用工主体责任,强化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奖励处罚等措施,督促履约守信,严格落实自治区用工比例政策要求。
根据方案,交通运输厅还将通过建立用工信息台账报送机制,督促项目用工单位全面梳理项目用工需求,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做好推广应用新疆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切实提高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同时督促用工单位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耐心细致开展工作,增强人文关怀,如通过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组织劳动竞赛、相邻项目观摩学习、安全生产培训等方式,提升务工人员就业积极性,营造和谐劳动、共同致富的良好工作环境。
为确保推进自治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通过强化责任、督导考核、宣传引导等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推进工作成效较好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激励支持,并大力宣传推广。
(厅宣教中心 范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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