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的温石 发表于 2017-6-26 15:23:40

带薪年休假,你休全了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对于这一政策,很多人拍手叫好,“这回可以有相关法规约束企业了。即使不休假也会拿到相应的报酬。”有些人则不那么乐观,认为企业有自己的对策,并不会给员工这个福利,“怕就怕公司不执行,这就尴尬了。”
  对于职工应得的带薪年休假福利,你的用人单位执行到位吗?
  乐观派破晓时分的美梦:我们公司在年假这方面还是执行得很好的。
  楠得:有的企业入职一年就有10天假。
  小透明:想想我这才满3年的人居然有9天年假,感觉赚了。
  消极派少年不再年少:别300%支付,能150%给就不错了。
  水底捞:光说有啥用,企业又不执行。
  Dorothy:怎么可能!公司直接明确不可能有年假,而且还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理念。
  蒲照:年假一直有,就是休不上还没钱。
  挚爱科技:制度是好的,可是执法不严。(谢静怡)(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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