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鼓励青年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全民自主创业,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挖掘全民创业潜能,帮助更多劳动者实现创业梦想,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綦江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为“创新·创业·创未来”。寓意着围绕大赛开展创业宣传,培育创新文化,挖掘创业人才,促进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綦江”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参赛对象
(一)截止2017年8月15日尚未在綦江区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2年8月15日(含)以后在綦江区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二)报名参赛个人、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可以是高校青年学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社会青年等。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已获国家级、市级、区级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获奖项目,不纳入本次参赛对象。
三、参赛要求
(一)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团队参赛人数不少于3人。
(二)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易于实施,市场空间广阔,创业潜力较大,优先支持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创业项目。
(三)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四)已创办企业的应为中小微型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较大。
(五)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评选标准
(一)成长性:创业项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成长性。
(二)创新性: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在商业模式上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在同行业具有示范意义。
(三)带动性:吸纳就业,带动创业,有一定社会责任担当。
五、大赛组织
大赛由綦江区人民政府主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科委、南州投资公司、工商分局承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局、团区委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详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大赛内容和流程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
大赛启动后,在全区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创业者积极参赛。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赛,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4)。
(二)初赛(2017年8月16日—8月31日)
2017年8月31日前,大赛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对大赛申报表、商业计划书的内容进行评审,推荐30个项目参加复赛。
(三)复赛(2017年9月1日—9月15日)
2017年9月15日前,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查验、前期评估、分析可行性。组织选手采用“5+2”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PPT自我展示5分钟、与评委互动2分钟),评委按照相关标准综合考核选手的表现、更详细地了解参赛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分析项目前景等,对选手进行评价,现场打分。
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决赛项目按复赛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晋级。
(四)决赛阶段(2017年9月16日—9月30日)
决赛将通过“项目展示+专家提问点评”2个环节进行比赛。2017年9月30日前,大赛组委会将组织选手(团队)举行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团队)将通过“项目展示+专家提问点评”的模式进行现场对决,评委现场评分。
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复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
(五)获奖公示
获奖选手名单将通过綦江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七日后,由区政府发文予以确定。
七、奖励办法
大赛具体奖项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并种子基金50万免息信用贷款,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0元,并种子基金30万免息信用贷款或公益参股投入,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0元,并种子基金20万免息信用贷款或公益参股投入,证书。
优胜奖4名,奖金5000元,并种子基金10万免息信用贷款或公益参股投入,证书。
优秀组织奖6个,奖励3000元。对大赛期间宣传到位、积极组织、参与的并有推荐企业和团队获奖的有关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进入复赛,未晋级决赛的20个项目进入种子基金项目库,后期经投决会择优扶持。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八、政策支持
入围复赛的参赛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二)享受创业指导专家提供“一对一”的后续创业辅导;
(三)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资助;
(四)优先推荐入驻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并按规定享受场租、税费减免政策及代办营业执照、申请专利、财务代账等服务;
(五)优先推荐享受相关单位提供的创业成果线上线下展示交易服务;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创业明星”;
(七)对有融资需求的,优先向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推荐融资;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相应等次的党、团、工会先进个人。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大赛的参与面,真正遴选出一批优秀个人、企业(团队),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报名参赛。参赛数量和质量将作为评选大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要求申报人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参赛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该资料将作为大赛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2年内不再接受该个人、企业(团队)申报。因此各参赛者应高度重视,精心制作。
(三)专家评审团将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指导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成员5—9人。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做好报名与组织工作,共同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大赛其他具体事宜可向大赛组委会咨询。
大赛办公室联系人:唐文胜、陈琳、张耀方,联系电话:48671135、87260846、48621724。
来源: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欢迎各位老师阅读学习,《劳动竞赛》版块祝您开心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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