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四川规上非公经济组织将实现团组织全覆盖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廖振杰)7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为拓展党在非公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加大群团工作力度,省工商局、共青团四川省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到2020年底前,确保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现团组织全覆盖。截至上月底,四川实有私营企业99.60万户、个体工商户330.2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1139户,共建成非公党团建组织34141个。
如何推进?把非公团建“嵌”入党建
根据《通知》安排,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要把非公团建纳入非公党建工作安排。积极筹备成立省市县三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符合建团条件的基层工商所、个私协会要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总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中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孵化园等园区、楼宇要建立团组织,负责推动园区相关单位建立团组织。
要借鉴非公党建经验,建立团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联系渠道。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青年骨干纳入区域化团建、行业团建总体工作格局。
团委与工商既有分工 又相互协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团委与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具体工作中,各级工商部门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联系、指导和监管中,直接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然后,由各级团工委(未建团工委的由团委)提出团建规范,具体指导团组织的组建工作。最后,由各级团工委拿出工作菜单,具体指导团组织开展活动,形成内在凝聚力。
非公团工委的建设实是为了青年
《通知》明确,非公团工委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所辖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规划、制度、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作项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青年思想工作状况调研,加强青年素质培养、思想引导;代表和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青年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加强组织建设等。
《通知》要求,把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行政指导与团建工作有机结合,借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及时传递工商监管服务信息,围绕企业发展和青年成长成才提供支持,积极搭建促进非公企业团组织在区域内、行业间纵向横向的交流互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分层级、分群体设计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新人入职、技能提升、心理疏导、婚恋交友等活动,加强非公团组织活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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