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缴怀孕女工社保代领生育津贴不发 法院调解返还1.8万
断缴怀孕女工社保 代领生育津贴不发无赖公司玩失踪 庭审公告迫其现身
说起与公司打官司的原因,今年28岁的钱闻莉说,她从来没有这个想法,只是被逼得没办法了才这样做。
“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缴社会保险,不论讲法律还是讲情理都是应该的。”钱闻莉认为,可能是她太坚持这一点了,公司才在她怀孕生育、不能再为公司出力流汗时断了她的社保,逼其声明与公司无劳动关系,并拒绝将从社保中心领回的生育津贴交付给她。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公司在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竟然不出庭应诉,连告状都找不到人。若不是受官司牵连,增资计划受到影响,不知公司什么时候才会冒出来。近日,经法院调解,公司终于返还了她的生育津贴和未休年假工资1.8万元。
因缴社保得罪老板 即将临盆社保被断
2013年3月4日,大学毕业的钱闻莉应聘到北京一家商贸公司从事统计工作。由于是外地人,她一入职就吃住在公司。虽然生活条件不好,但她很知足。
“工资虽然不多,可养活自己足够了。能自立了,不再向父母伸手要钱,对我来说就算是一种成功。”钱闻莉说,因为公司规模小,员工少,相应的规章制度也很不健全。
“也许因为制度不健全这个原因,公司一直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钱闻莉一打听,整个公司30多人只有两个人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全体员工都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考虑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钱闻莉经常找徐老板和主管经理谈论这些事情。
入职3个月后,徐老板才同意为钱闻莉缴纳社保,但要求财务部门不能按照钱闻莉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用,要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缴纳。
“徐老板这么破例,是当时公司急需我这种有统计、审计专业知识的人才。”钱闻莉说,可是,这种状况在去年3月被打破了。
“我是2015年7月怀孕的,预产期是2016年4月。”钱闻莉说,去年3月,公司人事经理突然通知,以后公司不再为她继续缴纳社保。同时,要求钱闻莉签署一份声明,表明公司和她没有劳动关系,社保缴费是挂靠在公司缴纳的。
“这个时间正是我马上要生育的时间,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中断社保,就意味着我生孩子的费用都要自己承担。”钱闻莉知道社保中心的对公性质,不对个人办理业务,所以,她不得不同意公司的要求,由自己承担以后的社保款。
对于公司起草的那份由其声明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声明书,钱闻莉也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公司领走生育津贴
员工告状找不到人
签署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声明后,钱闻莉越想越不对劲。但她还没来得及反悔,就住进医院生下了儿子。
生育孩子两个月后,钱闻莉给公司打电话询问生育津贴及产检费用报销等事情,对方始终无人接听电话。其丈夫到原地址找公司时,被房东告知早已搬家了,且不知去向。
她到社保中心询问情况,该中心提供的信息是,其生育津贴和产检费用共计17968.93元。这些钱已经划入公司账户了。
“这该怎么办?”钱闻莉一时慌了。
经朋友推荐,钱闻莉来到北京致诚公益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求助。该中心指派贺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针对公司经营地址不明、办公电话无人接听这种情况,贺律师建议其尽快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机构查明公司的所在地址并追索相关费用。
在仲裁申请书中,钱闻莉请求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向其返还生育津贴、产检费用以及自己承担的4个月的社保费用。此外,还有其未休年假的加班工资和其他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立案后同样无法联系上公司,只能通过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到了开庭时间,公司也没露面,仲裁委决定缺席审理。
庭审前,仲裁员提出:因为钱闻莉缴纳了社会保险,所以,其请求返还生育津贴、社保费用等申请属于钱闻莉与社保中心之间的纠纷,不是劳动争议,建议作撤诉处理。
贺律师不同意,提出生育津贴已经转入公司账户,公司不将这些费用返还给员工,其性质属于生育保险待遇纠纷。依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由于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仲裁委应当受理。
仲裁员表示,如钱闻莉继续坚持不撤销这些诉请,将予以驳回。因为仲裁委截至目前都是这样处理涉及保险待遇的纠纷的。
钱闻莉坚持不撤诉。仲裁委在庭审一个月后,仅裁决支持了其关于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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