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罚代管是“懒政”也是“腐政”
以罚代管是“懒政”也是“腐政”新闻背景:湖南株洲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允许市容环卫监督员行使维持交通秩序、现场处罚违章市民的权力,罚款有提成。
以罚代管无疑是一种典型的“懒政”。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允许没有执法权的监督员执法、罚款,难言“正当”。而现代刑罚理论之父贝卡利亚认为,刑罚的意义和作用恰恰在于刑罚的正当性与不可避免性。
同时,以罚代管也容易滋生“腐政”。当罚款成为一种创收手段,罚款数量与执法人员利益挂钩时,罚款就有可能成为变相谋利,成为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对于以罚代管的“懒政”和“腐政”,还需从立法和完善对执法者的监督入手,从制度和根源上加以解决。
(陕西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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