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继辉
发表于 2020-6-21 08:01:26
罚员工生吃蚯蚓,无异于自掘坟墓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防震减灾和应急服务中心 龙继辉
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是企业管理的两件“法宝”。激励机制是“糖果”,惩罚机制是“大棒”,两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但,惩罚要依法惩罚,不可违法乱惩罚。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罚员工生吃蚯蚓,是典型的违法惩罚行为,与依法治企的理念格格不入。《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罚员工生吃蚯蚓,就是典型的侮辱员工的违法行为。
而且,蚯蚓有寄生虫等病毒,生吃蚯蚓会带来很多病菌。罚员工生吃蚯蚓,可能引起员工生病,最终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所以,罚员工生吃蚯蚓,无异于自掘坟墓,得不偿失,切忌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创新”。
hhhtlm
发表于 2020-6-22 10:42:03
案例中提到的践踏员工尊严的处罚方式当然是不可取的,不仅达不到正向激励的效果,还会严重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反之,我们可以思考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绩效考核。目前大多数企业已有完整的考核标准,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却总是“欠些火候”。我认为相比扣除工资等惩罚,完善奖励机制更为重要,适当的对员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可以有效减少员工的抵触情绪。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学习发展的机会等方式都会比处罚更能留住人才。
(李羽晨)
hhhtlm
发表于 2020-6-22 10:42:51
公司的激励奖惩应遵循公序良俗、社会道德,对业绩不达标的员工惩罚采用吃蚯蚓有损个人尊严和社会权益,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发挥法律的刚性约束作用。公司管理层也应遵循市场规则,寻找更为人性化合理化的激励方式,这样既有助于企业员工保持健康的工作心态,也会使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能将企业做好做强。针对对种反面的公司文化,社会舆论应进行适当监督和发声,避免这种损害员工利益的企业文化形成风气。
(于诗桦)
hhhtlm
发表于 2020-6-22 10:43:18
我觉得从这件事的本身来说,吃蚯蚓就不能算作激励,而是惩罚,是对员工的不尊重。激励至少应该是对员工所做业绩的赞扬。公司为了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可以采取监督职工和激励职工并重的方式。如果员工已经很努力的工作但是因为业务能力不足完不成任务,可以通过培训来提升能力;如果是因为公司的业绩目标太高而无法完成,那么公司管理层又是否可以反省一下调整目标呢?其实员工和公司的利益都是一致的,都是希望业绩提升,员工自己也可以提高工资。(贺颖)
沈小平
发表于 2020-6-29 08: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