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赶货,能任意延长工人劳动时间吗?
最近,赣州国泰公司为了赶货,要求工人提前1个小时上班,推后1个小时下班(即早上7点--下午16点;晚班下午16点--第二天凌晨1点)。企业为赶货,能任意延长工人劳动时间吗?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工厂企业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周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企业不能任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可是,员工敢维权吗? 引用第2楼浅秋于2010-11-23 16:17发表的:
企业不能任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可是,员工敢维权吗? p_w_picpath/back.gif
企业已买断工龄,还没有重组,工会工作基本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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