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高管年薪达职工百倍是怎样炼成的
文/罗瑞明据2010年12月06日羊城晚报报道:近年我国央企逐步国际化,国际上这些重要的企业基本上高管年薪与普通职工年薪相差20倍左右。不过,眼下在我国,确实有一部分央企高管的年薪达到了职工年薪的上百倍,这在地方国企中更突出,非常不合理。
早在2002年就规定,企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但是有的央企高管远远的超出了此范围,如今达到职工上百倍的天文数字,还有多少超50倍、60倍、70倍的呢?高管年薪高速增长真是太惊人。
央企高管薪酬一直以来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也多次出台“限薪令”等,但并未遏制高管们加薪的欲望,甚至越加越多,更为自由。
造成垄断行业收入高的原因有不少,如:上交红利少,自留利润多等;但主要:一是企业自主权大,我的地盘我作主,以贡献大,利益高自居,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二是企业高管收入缺乏监督,被视为高度的商业机密,除了有关人员,旁人根本就不知其究竟是多少。三是有关部门对他们宠着、护着,生怕影响了他们的情绪,似乎没有他们企业就无法运转,此种“溺爱”助长一些高管不断膨胀的欲望。
正因为如此,央企高管们加薪到了难以约束的地步,不仅企业有利润时可以理直气壮的加,即使企业亏损时也丝毫无损,照加不误,如:中铝2009年度净亏损为46.46亿,然而其高管从公司拿到的报酬却纷纷上涨;又如:南方航空08年巨亏近50亿元,高管薪酬反增50%。企业高管们加薪成了“常胜将军”,只听到涨,很少听到减,即使有减薪,也是作为一种姿态出现,表达一种个人风格。
国有企业的高管是企业的看管人,或者说是管理者,其工资待遇是多少,福利待遇是多少,不能由其自个说了算,给企业一定的自主权是应该的,但决不能让其把管理权当作私有权。高管任意的增加收入,必然是变相的缩小利润,化公为私。
央企高管年薪失控,一直难以约束,在于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严,只是少数人监督,缺乏作为国有企业持有者全体国民这个重要主体,因而,应建立有力的机制,将高管的收入公布于众,实行阳光操作,让千万双眼睛盯着,由此高管收入才能受到约束,不然,百倍甚至更多倍差距收入都难以遏止。 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薪酬体系,让高管薪酬走到阳光下。 高管手握实权,往往自己给自己加薪,能不高吗? 引用第1楼沩水云飞于2010-12-16 13:32发表的:
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薪酬体系,让高管薪酬走到阳光下。 p_w_picpath/back.gif
最需要阳光!只需要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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