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66 发表于 2021-5-3 21:19:07

椰树营销屡“刷下限”,得掂量掂量法律的分量

     来源:光明日报
        让人意外的是,事发后,椰树集团不仅没有把广告从社交媒体撤下,4月2日,还在其官网发文称,招聘启事没有明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担心此次调查的不良影响会从企业波及至椰树种植农户、海南形象,甚至连“一带一路”也会受到“牵连”。
  ——真是一口气扔出好多顶“高帽子”!
  只是即便如此,椰树集团也很难洗清其在法律和公序良俗边缘疯狂试探的嫌
  椰树集团此次发布的引发争议的信息,看似招聘启事,但由于内含广告代言人且提及“中国饮料十强企业”等用语,已具有广告性质。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且不说椰树集团广告中“有美女帅哥追”这样的表述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光是那幅女子配图和旁边“从小喝到大”的文字,就已有性挑逗的嫌疑。
http://society.workercn.cn/html/files/2021-04/05/20210405131710374717373.jpg  这早已不是椰树集团第一次在广告上出幺蛾子了。
  2020年,同样是一则广告性质的招聘信息,因为对应聘者提出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椰树集团遭到广泛批评。随后在海南劳动部门介入下,该公司公开道歉。
  2019年,因为椰汁包装和视频广告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宣扬低俗内容,相关部门以“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为由,对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屡错却屡不改,甚至不断明知故犯,很显然,在椰树集团内部看来,低俗营销已是传统。正如该公司工作人员底气十足地回应:“这是我们企业一直坚持的宣传风格”。
  在低俗营销的小道上,椰树集团不是独行者。
  前不久,某生活用品品牌发布广告,内容涉嫌丑化女性。同样是不久前,某网红茶饮品牌在周边产品包装上赫然印上低俗文字。至于某手机品牌宣扬镜头“偷拍也清晰”,就更是见怪不怪了。难怪有人评价如今某些广告或文案“充满了偏见、恶意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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