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3 21:35:58

欢迎各位老师多提宝贵的批评意见,冯老师对我提的意见很在理,谢谢冯老师。

金文仙 发表于 2011-8-24 08:47:01

卫平:你这个观点还是不对,企业给的工资分好几部分构成,比如,基本工资,生产金,快报费、夜下津贴等,总的有个说法,加起来,才构成员工总工资,刘金是把20%作为敬老金打在父母亲帐户上,这不同于简单的分工资,强制你敬老尊老,是企业营造文化内涵一大亮点,发挥着引导规范作用,就好像国家强制你交医疗保险一样,扣下的钱必须花在看病上,那也是个人的钱,但如果国家不强制,谁还主动次医保呢。

金文仙 发表于 2011-8-24 08:58:47

再说,钱是员工创造的,但是企业家掌握着分配权,他不给你这20%,你能怎样?现在她把这20%替你给你父母都好,你老婆又管不着,多好啊,刘金想出名,你就唱赞歌,她一高兴,多给员工发的工资多好啊,你要反对,她明天边这钱也不放了,苦的是员工啊!

胡云峰 发表于 2011-8-24 12:09:25

支持美文。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4 19:44:55

感谢云峰老师,我要学习您写的文章。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4 19:51:16

事评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认为观点是正确的,我认为却是错误的,不能说你观点是正确的,我的观点就是错误的,越是这样,我感到越高兴,因为这样就形成了事评的良性循环。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4 19:53:25

80后拿着谁的钱去做“敬老金”呢?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初爬格子 发表于 2011-8-24 20:18:18

初老师观点新颖,措辞有力,写得够力道,学习了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4 20:39:30

感谢老师的支持,我始终认为这是一种作秀行为,你还不如让职工多休息几天,回去看望看望父母呢,搞这样的花架子,不实用,只能满足部分职工的虚荣心和好奇感,就如企业给职工过生日送蛋糕一样,开始也是叫好声一片,现在慢慢就不稀罕了。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4 21:18:55

多谢各位老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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