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4 21:23:30

这期事评真好啊,喜欢这样的话题,谢谢云飞老师。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5 12:41:32

我始终认为反方是对的,我为自己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喝彩

老兵808 发表于 2011-8-25 22:52:58

一棍子把敬老金打死,敬老金“猛于虎”呀?呵呵
学习了

南阳李 发表于 2011-8-25 23:48:22

引用第11楼金文仙于2011-08-24 08:47发表的:
卫平:你这个观点还是不对,企业给的工资分好几部分构成,比如,基本工资,生产金,快报费、夜下津贴等,总的有个说法,加起来,才构成员工总工资,刘金是把20%作为敬老金打在父母亲帐户上,这不同于简单的分工资,强制你敬老尊老,是企业营造文化内涵一大亮点,发挥着引导规范作用,就好像国家强制你交医疗保险一样,扣下的钱必须花在看病上,那也是个人的钱,但如果国家不强制,谁还主动次医保呢。 p_w_picpath/back.gif

这个能与医保比吗?医保是有法律依据的,而扣员工工资作敬老金碧辉煌有什么依据?

初爬格子 发表于 2011-8-26 00:52:04

    争论得太激烈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看来本期主题确实值得探讨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6 21:36:54

再次修改,欢迎各位老师指正。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8-26 22:48:48

修改一遍老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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