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
发表于 2008-4-5 08:41:24
带薪休假不再是梦
rlcxiaoming
发表于 2008-4-5 08:55:38
引用第1楼邓兵于2008-04-04 22:56发表的:
好稿,顶!
张耀杨
发表于 2008-4-5 09:47:25
谢谢各位老师的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学生以学习练笔为主,特别希望得到大家的意见,谢谢!
与君初相识
发表于 2008-4-5 10:11:20
吴涛
发表于 2008-4-5 10:24:28
好稿,学习了,支持
张耀杨
发表于 2008-4-5 10:27:28
谢谢两位老师支持,请多给宝贵意见!
汪东亚
发表于 2008-4-5 11:10:58
好稿,但我觉得“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已经3个多月了,”执行的应该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吧。
张耀杨
发表于 2008-4-5 11:26:24
引用第17楼汪东亚于2008-04-05 11:10发表的:
好稿,但我觉得“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已经3个多月了,”执行的应该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吧。
劳动合同法包含了这个休假条例,不过这里确实用条例比较合适,谢谢汪老师指点。
xiaoyongxiao
发表于 2008-4-5 11:29:37
耀杨,写得很好呀,体现了大多数员工的心声,顶起!
pengshimin
发表于 2008-4-5 12:25:00
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