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心 发表于 2011-10-25 16:27:54

【正方】公平公正公开,让公租房复姓“公众”

   中国的住房名称多样,名目繁多,好像各种房子等级分明,只能供各种人住似的,其实住房就是住房,归根结底只是供人居住的地方。如今推出的公租房,对于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房的“夹心层”来说,公共租赁房就是很好的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有支付能力的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对于低收入家庭,政府通过住房保障,解决其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重庆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这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成为填补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空白的希望所在。这不仅有利于制约房价的非理性上涨,解决失控的楼价攀升问题,更重要的是能让普通老百姓受益。
      其实,世界上好多国家都是靠这种公共租赁房来解决公众的居住问题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住宅私有率高达81.62%,远远超过欧美发达国家。而美国为68%;英国和加拿大为67%;德国为42%,有的甚至只有40%。丹麦的做法更彻底:全民租房——主要是向政府租。发达国家如此低的住房私有率,说明这些国家都大力搞保障性质的公房建设,视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为天职,拥有成熟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就业人员的常态流动中,不仅不愁找不到可租的房子,而且房价保持着相对平稳,租房买房的成本只有些微差别,人们不买房已经成为习惯。同时也反证我们中国的公共租赁房还有很大潜力可挖,还有充分、大力发展的空间。
       尽管我国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但仍然有许多家庭和人员处在这个体系的“空白区”,无法满足普罗大众的需要。现有条件下,城镇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住房是不现实的,那只能推涨泡沫般的房价。城市化进程中,人员流动性特别大,尤其是有更多的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贡献,只能在一些城中村住“平民窟”,生存条件极为困难,很大比例还需依靠租房解决。政府多盖一些面积适宜、户型合理、功能完善的公租房,把目标瞄准尽可能多的公众,才是“居者有其屋”的正确方向。
      虽然国家政策是好的,但难免有些不规范和不如意。关键是怎么将好政策用好,坚持公平公众公开为公众。如果公共租赁房,再加大建设力度,再降低门槛,不再限于特定人群享受,像公共交通、公共设施一样,供全民享用的话,那肯定会“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真的做到“人有居所”“居所有人”。而不致于像现在这样,有大量房奴的同时,也在上演“空房计”。
      只要我国政府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真正重视公租房建设,建好制度,扎好篱笆,搞好监督监管,发挥好公共租赁房的作用,每个人都理性看待买房,合理租房,我相信,公众的住房问题一定会在发展中得到解决,公租房一定会复姓“公众”,走上真为公众服务的正确道路的。

baihuahe 发表于 2011-10-25 22:36:41

公平公正公开,公租房一定会复姓“公众”的。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10-25 23:34:24

支持美文,祝贺老师。

金文仙 发表于 2011-10-26 07:18:30

复姓“公众”很好有提法!

敬业心 发表于 2011-10-26 19:16:33

回 1楼(baihuahe) 的帖子

李老师多多提意见多多赐教

bhx2000 发表于 2011-10-27 22:05:08

只有公租房体现了公字,才会发挥他的作用

bhx2000 发表于 2011-10-27 22:05:53

公租房是解决住房难问题的关键所在,但因为公租房在有些地方偏离了他的本性

bhx2000 发表于 2011-10-27 22:06:46

分配不用,被相关分配人员当成福利,房子建设偷工减料

bhx2000 发表于 2011-10-27 22:07:19

或者,公租房盖的地方太偏,太远。这些都是存在问题

bhx2000 发表于 2011-10-27 22:07:28

欣赏美文,感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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