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涨工资诉求被驳是对“诚信”的叫板
员工涨工资诉求被驳是对“诚信”的叫板文/胡云峰
矛盾暴露出来后,常常是“公说共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事实情况的确如此。据2011年9月11日《齐鲁晚报》报道:“山东菏泽市曹县某国有公司的15名员工要求涨工资,公司负责人先是认定两名员工代表撺掇其他员工,影响大家正常的工作,将两人停职,其他13名员工向公司提出恢复两人工作的申请,也因此失去工作。”此前,15名员工亦说该公司在接手后,承诺为其涨工资、买保险。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扑朔迷离,让人如坠五里雾里。
通过新闻链接提供的资料中双方的对话,诸如:“那时候承诺要给我们涨工资、买保险。”、“公司领导说,他们二人违反了规定,不能恢复工作,如果谁有要求,也不要干了。”等来看,双方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理清当事双方的关系后,整个事件的脉络就变得清晰了,该事件中的15名员工与雇佣方山东菏泽市曹县某国有公司在工资、保险等方面达成口头约定,雇佣方给出的约定并非出自本意,只是为让被雇佣的劳动者尽快上岗而采取的缓兵之计,在等待约定兑现无果后,15名员工推举两名代表出面协商,与雇佣方就工资、保险等方面撕破了脸皮,最终造成了15名员工都被停职。
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诚信都是企业的经营发展之道。山东菏泽曹县某国有公司的行为,无疑违背了诚信经营这一原则,是赤裸裸的对诚信的叫板,他们因为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就对被雇佣的劳动者采取口头欺诈等手段,让人深感不齿和脸红,作为劳动者,该事件中的15名员工应该增强维权意识,寻找出双方口头约定的有力证据,付诸法律,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诚信蓝天。
对诚信的叫板,可能让某些企业感觉一时很讨巧,可伤害的却是企业发展的千秋大计。看清这件事的真相后,谁还愿意与这样的企业合作经营!谁还愿意为这样的企业真诚奉献!那些经常和诚信叫板的企业,是该猛醒了,否则,“诚信”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啊!
失去诚信,就会失去民心! 停职这是违法行为,任何企业不能以任何借口随便停止员工的薪水,剥夺员工劳动权利。
回 1楼(wxpzp) 的帖子
谢谢新平老师的精彩点评! 劳动权利需要尊重,用诚信为员工的劳动行为撑起安全伞!谢谢卫平老师! 诚信为好回 5楼(渭水河) 的帖子
诚信是企业的生命!谢谢白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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