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6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谢谢张老师鼓励和支持! 工资公开并不能一刀切,要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意愿而决定,侯老师分析地很全面也很实际,学习了 因此,笔者认为,工资公开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应实行“一刀切”,要根据企业性质和员工情况不同,本着“自愿”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事先征询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意愿,遵照大多数人的意见,选择是否推行。——民主是杆秤!回 11楼(鸿雁) 的帖子
谢谢蒲老师的支持和鼓励!你的事评写得真好,向您学习中......回 12楼(wxpzp) 的帖子
谢谢王老师的支持和鼓励!在参与事评的过程中渐渐开阔视野,继续向老师们学习中...... 工资公开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应实行“一刀切”,要根据企业性质和员工情况不同,本着“自愿”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事先征询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意愿,遵照大多数人的意见,选择是否推行。此外还要密切关注员工反应,及时疏解情绪,避免激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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