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3-5-28 14:01:15

【正方】强制环卫工穿印有名字的工作服是对他们人格的侮辱

23日上午,网友在微博中爆料:在郑州市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附近。环卫工和绿化工反映上班必须穿印有个人名字的工作服,否则罚款50元,且拖欠工资三个月。看了这则消息感觉很气愤。这是什么政策,分明就是侮辱人格。
众所周知,环卫工人处在社会是最底层的劳动者,无论从工作环境到收入待遇都是最低的。他们之所以选择这份工作大多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一些城市贫困家庭和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起早贪黑的从事这份艰辛的工作。虽然他们处在社会底层,社会并没有歧视他们,用马路天使来称谓他们。目的就是不要歧视他们。
大家都说,社会的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但是世俗的观念还是存在的。像科学家、知识分子、国家公务员的社会地位怎么能与环卫工、农民工相提并论呢?环卫工和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还是有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的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而不是采取类似的手段来羞辱他们。
   环卫工人的制服标志在城市已经够明显了,为什们还要印上他们的名字呢?还说为了更好的管理,分明就是强词夺理。印上名字怎么就好管理了呢?简直就是胡扯。
   郑州市的做法让人质疑,他们行为是违法的。像环卫工人一样在外工作的其他行业的人员很多,为什么他们都不在制服上印名字呢?为什么环卫要工印呢?分明就是欺负弱者,侮辱他们的人格。
希望郑州市环卫局,对这种做法彻底反思,立刻纠正。不要再做辛勤的环卫工人流汗就流泪的事情了。将心比心你们要是环卫工人愿意穿这样的制服吗?你家的亲属要是环卫工愿意穿吗?
   
   

wxpzp 发表于 2013-5-28 14:46:58

为什们要给环卫工印呢?分明就是欺负弱者,侮辱他们的人格。


其实环卫工比较听话,并不是难管理,印上名字的确有侮辱人格之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5-28 18:00:15

欢迎刘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5-28 18:00:58

从您写的内容看,您应该选择正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5-28 18:04:36

不管做什么事都得先让人心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5-28 18:11:07

如果心不顺,你出什么花样也不会让人认可。

263264 发表于 2013-5-28 18:16:51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5-28 20:38:00

真不错,祝贺,我们就需要这样的事评,短小精悍。

鸿雁 发表于 2013-5-28 22:00:47

老师的事评短小精悍,说事干脆哈,我觉得老师应该选择正方吧

沙漠里的鱼 发表于 2013-5-29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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