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灯塔与海
发表于 2013-10-22 09:01:25
我支持初老师!!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22 16:01:38
事评不要求语言华美宝林,这是从事评开办以来老师们多次强调的事,而追求语言的华美,就违背了平台办事评的初衷,也不知道对否,还请宝林斟酌。
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0-22 16:16:06
回 11楼(初卫平) 的帖子
卫平说的对,文章好不好不再于语言是否华美能摆明道理,让人信服就行。但我个人认为如果即华美又有说服力不是更好。我没有别的意思,卫平莫怪。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22 16:47:47
没有宝林,多虑了,呵呵
邢承木
发表于 2013-10-22 19:16:07
这种“被逼无奈”的招数却违背了员工的意愿,侵犯了员工的权益,触犯了相关法律条文,使员工的活力、激情、士气受挫,不利于火热的企业生产。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22 19:16:19
我的这篇恐怕支持者很少,因为反方较为敏感,说的稍微有点不对就会遭到读者的“口诛笔伐”了,但观点没有对错之分,应该勇敢地写下去。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22 19:17:21
感谢承木老师的支持。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3-10-23 09:23:48
三点归纳的好。
登高的温石
发表于 2013-10-23 14:07:21
学习初老师佳作!
金文仙
发表于 2013-10-23 18:53:56
卫平老师,话说的严重了,拍个图片,就违反法律了吗,就有失企业的和谐吗?难道不要企业的规章制度就能和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