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涵之 发表于 2014-1-2 16:32:07

【正方】依法讨薪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社会、媒体都比较关注和重视;反而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被淡出了视野,成了不是问题的问题。有国企职工反映工资被拖欠,拖欠时间短则一月、长则半年,拖欠仨月俩月成了家常便饭,这种现象在各地都存在。由于职工身份特殊,尽管职工私下有怨言,但又不好意思找单位讨要,只能理解单位的困难,即便不理解也得理解,因此去不去向企业讨薪,职工们很纠结。笔者认为,职工讨薪是职工权利,只要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本人认为企业侵权,就可以依法讨薪。
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该严格的遵守支付工资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国有企业更应模范的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然,企业拖欠工资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原因,比如受市场波动,以及货款回笼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工资存在拖欠的可能。作为企业要向职工讲清楚,说明原因,取得职工的认可和支持,一般职工都会理解。但是,拖欠工资不能成为企业的一种习惯。企业职工是靠工资维持生计的,有责任的企业应当考虑将工资作为优先考虑的费用支出,做到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做不到,职工当然有权利提出付薪要求,甚至付诸法律。
至于,付诸法律会得罪领导,影响个人前途等的担忧是体制下的怪癖。虽然会存在,但是,依法维权,保障自己的权益,作为企业领导拖欠薪水已经违约,更不应该打击报复自己的职工,而应该积极的筹措资金,保证企业职工的权益及时得到。在希望得到企业职工理解支持的同时,理解职工生计的困难。企业工会作为职工的权益维护者,也要与企业领导做好沟通、协调,使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不再发生。企业职工依法讨薪,是法治社会的需要。企业领导因为职工讨薪而采取报复行为,自然也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企业法制化是靠企业领导和企业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只有这样,职工才不再为讨薪纠结,职工才不会担心“人治”的威胁。

鲁宝林 发表于 2014-1-2 17:01:43

欢迎老师参加本期事评,您辛苦了,向您致敬!

鲁宝林 发表于 2014-1-2 17:02:19

您的观点应该是正方吧,请注明.

鲁宝林 发表于 2014-1-2 17:05:30

您的观点明确,论述有力,深度学习,严重支持您的观点!感谢您的精彩分享1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 19:02:14

欢迎吴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 19:24:26

如果企业是暂时的,职工会理解,如果企业是长期的,那必须用法律来讨薪!

yxbhmy 发表于 2014-1-3 14: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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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卫平 发表于 2014-1-3 21:03:44

职工啥时候不再为讨薪纠结,职工才不会担心“人治”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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