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宝林
发表于 2014-3-14 17:28:04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鲁宝林
发表于 2014-3-14 17:28:49
少一些维权,多一些祥和
河上小子
发表于 2014-3-14 17:38:59
3月15日,新消法开始实施,该部法律被给予厚望,也亮点纷呈,按照社会各界解读,总体来说,有八大亮点:一是举证责任倒置;二是设定”后悔权“;三是增网络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四是明确个人信息保护;五是消协可提公益诉讼;六是明确网购平台责任;七是明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推销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八是加大消费欺诈赔偿。虽然有些亮点还需司法解释予以修补完善,但随着新消法的落地生根,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有望受到法律的尊崇、得到类似”保姆式“的呵护。
然而,这些毕竟是法律设计,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不执行的法律,毫无生气。新消法作为我和大家的维权利器,全天候的权利守护神,必须执行好,权利的法制保障才能到位。
所以,作为一名消费者,最大的维权愿望,就是新消法落实,用新消法构建和谐融洽的购销关系,做到消费到哪里,新消法保护到哪里,即便发生争执,新消法也不至于缺位。要做到这些,就需要社会各界都尊重新消法、落实新消法,唯有此,天天都是315。
思乡
发表于 2014-3-14 17:44:17
315打假日,年年打假,假货屡打不败,受害的是千家万户。真希望政府能够从源头打,让国人买的货,都是货真价实。
思乡
发表于 2014-3-14 17:46:06
对见利忘义的奸商,一定见一个罚一个。
思乡
发表于 2014-3-14 17:46:52
假货,人人喊打。
鸿雁
发表于 2014-3-14 18:07:52
引用第65楼鲁宝林于2014-03-13 21:18发表的:
维权的过程通常伴随着艰辛和泪水,只要坚持就会胜利。 p_w_picpath/back.gif
坚持就会有收获
鸿雁
发表于 2014-3-14 18:08:17
引用第67楼登高的温石于2014-03-14 17:05发表的:
1,维权必须在“理”上说事
所谓有理走遍天下,理直气壮 p_w_picpath/back.gif
有理走遍天下
鸿雁
发表于 2014-3-14 18:08:52
引用第68楼登高的温石于2014-03-14 17:05发表的:
2,有理还需讲方法
正确的方法应是,取得大量证据便有了理,在有理的前提下,以业委会名义向物业或开发商提出业主意见,并告之沟通次数和期限,以及未果起诉等手段。如届时得不到有效答复,立即起诉。而静坐售楼处,围攻垃圾站,都不是好的方法,这些做法充其量能出口恶气,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使事态更加恶化。至于“车堵大门”的做法更是无理之举,不合逻辑,简单说,你打我,我打你才有逻辑关系。如果你打我,我打他,逻辑就混乱了,接下来发生的就只有悲剧了,就是你也打我,他也打我。这么简单的道理有些人还是弄不明白。 p_w_picpath/back.gif
方法也很重要哈
鸿雁
发表于 2014-3-14 18:09:23
引用第69楼登高的温石于2014-03-14 17:05发表的:
3,解决问题是最终目的
方式方法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可以不必太计较面子,前一段业主的手段似乎太单一了,进攻进攻再进攻。其实达到目的手段是多样的,与开发商相比,业主是弱势群体,如果硬碰硬,业主是得不到什么便宜的,柔弱的东方人发明的太极拳就是借力打力,以柔克刚的好方法。需要斗争,也需要妥协,有时要得寸进尺,有时也要丢卒保车。 p_w_picpath/back.gif
最终就是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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