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4:44

爱情,三个如果,三个问题时间:2013-04-28 作者:小小Z 点击:440次   如果说
  爱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那么它
  真的会终止吗?
  
  如果说
  它会终止
  那么它当初
  真的是爱情吗?

  可是如果
  它没有终止
  那么它真的
  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4:55

你的父亲在家等你时间:2013-04-28 作者:小小Z 点击:300次   星期三下午,学校老师照例要开会、学习,学生们上了两节课就放学了。
  
  他和班上的两位同学欢蹦着走出校门,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离家不远的森林公园。他们一直玩到天黑,还感觉有些意犹未尽。
  
  “嘿,想不想吸支烟?”回家的路上,他突发奇想。
  
  “好哇。”两位好友齐声赞成。
  
  3个人停下来,把衣兜里的钱全都掏了出来,去买了1包“阿诗玛”。
  
  他们拿了香烟,跑到路边拐角处。他把烟盒撕开,给两位同学1人1支,自己也拿起1支,叼到嘴上。这才发现,刚才忘了买火。
  
  他冲伙伴们耸耸肩,然后把视线投向路边,张望着。
  
  正是日暮时分,路上不时有行人匆匆走过。他想上前借火,又觉得有些唐突。正在这时,他发现,在路的那一端,有一个小亮点,在夜幕中闪着微弱的光,向他这里慢慢移动。他不禁心中一喜,仿佛已经嗅到了诱人的香烟味。
  
  那个小亮点终于走近。他走上前去,说:“哥们儿,借个火!”
  
  那个人停下来,把手中燃着的烟递给他,他接过来,把自己的烟点着,美美地吸了一口,抬起头,把烟还给这位行人。这时候,他才看清那人的脸。
  
  那个人缓缓地伸出手,接过他手中的烟,凝视了他一会儿,又把视线转向他旁边的两位同伴。然后,那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郑重其事地说:“哥们儿,吸完这支烟,就回家去吧!”
  
  他说不出话来。
  
  旁边的好友有些不解地问:“为什么?”
  
  “因为,”那个人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你的父亲在家等你!”说完,转身走了。
  
  那个人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他还直愣愣地站在那里。两位同伴用手碰了碰他的胳膊,问:“你怎么了?”
  
  他转过身来,看了看两位同伴,把手中的烟扔到地上,用脚狠狠地踩灭。
  
  “把烟捻灭回家去!”他语气十分坚决。
  
  两位同伴看着他,又看看手中冒着缕缕香气的烟,不约而同地说:“为什么?”
  
  “因为,我的父亲在家等我。”
  
  “你怎么知道?”
  
  他看着两位同伴,低下头来,声音有些哽咽:“刚才那个借火给我们的人,是我的父亲,他是出来找我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5:05

爱情需要分床睡时间:2013-04-28 作者:小小Z 点击:314次   伍尔芙说,女人要有一间自己的屋子。这房间成全的不仅是女性自身,还有婚姻。
  
  当枕边人进入甜蜜梦乡,而你还在黑暗中睁大双眼,听着时断时续的呼噜声,在高烧的爱情与蜜月保鲜期后,说甘之如饴、伉俪情深纯粹是扯淡。老人们常说什么“千年修得共枕眠”,可半夜三更被晚归的他或她生生拽出美梦之后,我们禁不住怀疑自己的愚蠢:难道耗费了千年的修行,只为了让别人打扰自己的清梦?半夜冻醒,忽然发现被子在那个强壮的家伙身上裹得严严实实,而自己的肩膀则冻得隐隐作痛时,再说什么同甘共苦是一大讽刺。
  
  在婚姻里泡得久了,谁都会明白对方最爱的人其实是他自己,他会不顾一切地维护自己睡觉的权利,自觉不自觉地拉走所有的被子,以爱情的名义剥夺你的权利。婚床之大,其实并容不下两个人的清梦,即使是在爱的屋檐下,“他人即地狱”也同样适用。在日复一日的不得安眠中,爱情像所有的华服一样渐渐有了岁月的痕迹。无论你的床有多大,你都会想念从前那张吱吱响响的单人木床。
  
  有人说,维护婚姻常新的秘诀是保持神秘。当一个人在你身边不顾形象、不计安危地甜美入梦时,已不可能维护所谓的神秘,你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到他的头皮屑,闻到他口中的腐败气味,他美好而清新的形象就像单身的标签一样滞留在了遥远的过去。而自己,亦再无可能将蓬头垢面的黄脸形象重新塑造,很多人的外遇由此祸胎暗结。外边人当然未必及得上枕边人几分之一,但人家藏在月亮背面永远不为人所知。
  
  健康专家们倡导夫妻分床睡,至少要分被睡,说有利身心健康。对男人而言,只需告诉他,可以假借文明的生活方式之名,回味自己快乐的单身生活,不事梳理即上床,不怕他不乐得跳起来。对自觉不自觉地以爱情为事业的女人来说,还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们:分房、分床,哪怕你狠下心来只是分被而眠,至少造成了一个事实——枕边人必须伸一伸手才能够得着你。这伸与不伸,即使只是两厘米的距离,也是质的区别:不花代价,不费力气得来的东西,谁会珍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5:14

无意识时间:2013-04-29 作者:小小Z 点击:312次   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有意识思考”在做出不太重要的决定时非常有益,比如买哪个牌子的洗发水,但在需要做出某些重要决定时,“无意识思考”比“有意识思考”更能做出让你满意的决定。
  
  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心理学系的4位研究人员表示,他们通过一系列对消费者的研究,证明了“无意识思考”的价值。比如,在一项购买汽车的实验中,参与实验的志愿者被分为两组,一组在阅读了大量汽车信息后,被要求去猜谜语,之后再做出购买决定;另一组在阅读了汽车信息后直接做出购买决定。结果显示,猜谜语后做出购买决定的人,对自己的决定更满意。
  
  为什么深思熟虑有时反而会让人做出不太满意的决定呢?研究人员认为,人们在认真思考某件事时,常常会过分夸大某些相关信息的重要性。而在“无意识思考”的状态下,人们往往能整合更多的信息,进行更全面的分析。
  
  科学家建议,如果你必须做出一个重要的决定,比如买车或买房,最好先做别的事情,或者干脆睡一觉,让你的“无意识”参与决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6:33

只是不想离开你时间:2013-04-21 作者:小小Z 点击:416次   黄昏时分,他们便会在最为热闹的那条美食街的街口出现——一对摆摊儿卖特色凉皮的中年夫妻。丈夫看上去俊朗优雅。而妻子,平凡的相貌,朴素的衣着,毫无气质可言。
  
  俩人各自忙碌着,女人负责招呼客人、切凉皮、调佐料,男人则负责收拾碗筷和收钱。偶尔有三言两语的交流,或者在顾客高峰期过后,坐下来歇会儿,清点一下零钱,或者随便聊聊天。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他们开始张罗着收摊儿。然后,他推着三轮车拉着东西,她跟在后面一起回家。
  
  这样的日子,他们已经过了十几年。十几年前,我读职业中专,在一家企业实习,那个男人是那里的主管会计。他那时大学毕业不久,属于那种气质与气度不凡的男子,业务能力也非常强,且精通外语,很得老总赏识。
  
  一天晚上,我和同学来到了他们的摊位前。起初看见他在那里,以为他也是来吃凉皮的,直到我们坐下来要了份凉皮,他笑说:“吃吧,今天我请客,这是我家的。”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卖凉皮的农村妇女,竟是他的妻。
  
  离开的时候,我心里替他万分遗憾——怎么就娶了这样的妻呢?
  
  因为好奇,我忍不住四下打听,原来他和她竟然算得上青梅竹马,他们的家在同一个村子,俩人一起读了小学和中学,但读到高中时,她却不再继续念了,因为他家境不好,她要赚钱供他上学——这是发生在旧年代里的爱情版本,痴情女子为给心爱男人一个前程而放弃自己的美好未来。
  
  然后,她学做凉皮,去镇上摆了个小摊儿。
  
  他一直读到大学,那么多年,学费大多是她出的,用她一碗碗卖凉皮赚来的钱。期间也有人不看好他们的结局——从古到今向来如此,痴心女子最后遭遇的一定是负心男人。
  
  但是他没有变心,毕业后回到家乡和她结了婚,然后,带她来到他要工作的小城。
  
  她没有工作,只好上午做饭、收拾家务,下午出来摆摊儿卖凉皮。他下了班过来帮忙,日复一日。
  
  听了这样的故事,有些意外,有些感动,也有说不出的疑惑——他的不负心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感恩?如果仅仅是感恩,那他们的婚姻还能维持多久?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结束了实习生活。
  
  几年后,我再回来,路过那条已经改建的美食街,发现她的摊位还在,他也还在,还在那家企业当主管会计。
  
  同学聚会时,我们喊了他。借一点酒意,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一直待在那个现在并不景气的企业。
  
  他有点醉了,眯起眼睛笑着回答:“我只是不想离开她……”
  
  他的表述略显凌乱,我还是理出了一个清晰的答案:他有过很多高升或者去大城市发展的机会,但都被他拒绝了。他知道人生有很多种可能,他可以去努力打拼,换取地位和富贵。但这中间,他同样要面对很多诱惑,其中,定然也有感情的诱惑。其实大学的四年,他走得并不轻松,一直都在和感情的诱惑抗争。他知道自己不是圣人,只是一个寻常男子,也有人性的种种弱点。如果他的地位和身份发生改变,他面临的诱惑也就会更多。他怕有一天,他会坚持不住。但是他知道,不管为了什么,他都不能辜负她,否则,他一辈子都会受良心的谴责。所以,他索性不给自己面对诱惑的机会,只做一个平凡男人,守在她身边……
  
  之前,我一直在想,他对她是爱还是感恩。但这之间又有什么分别?爱是不能独善其身的,不管哪种爱情,都不能背叛良知。
  
  而他,正是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这一点:他的爱,不是给她富贵繁华。他的爱,只是朝朝暮暮地守在她身边,和她做一对贫贱夫妻,相濡以沫,白头到老,不离不弃……
  
  她自然不会介意,对一个爱着的女人来说,除了相陪到老,原本什么都不重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7:06

潜入光阴的河流为你找寻尊严时间:2013-04-21 作者:小小Z 点击:271次   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一共六年,我与母亲住了六年地下室。
  
  我八岁那年,在外地打工的父亲突然没了音讯。我从母亲半夜压抑的呜咽声以及村里人的闲言碎语里,知道父亲“外头有人了”。年幼的我并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从此以后,母亲的脸上再也没了笑容,她怕见熟人,只知道成天拼命干农活。她是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的人。
  
  考初中时我舍近求远到县城里的一所学校求学,为的是能让母亲离开村子,离开那个让她压抑屈辱、没有尊严的环境。做出这个决定,母亲也下了很大决心,她不识字,除了在土里刨食她什么也不会,但她毅然带我离开了村子。
  
  到了县城之后,我和母亲才发现,生存,是多么艰难。这里的房租很贵,虽然房子又破又小,但每年房租至少也要四五百块钱。后来,母亲找到一间地下室,那原本是房东用来堆放杂物的。房东看我们不容易,答应便宜点租给我们,一年三百块钱,但不能把原先的杂物搬出去。母亲忙不迭地答应了,这里比别处便宜,也离我学校近。
  
  母亲开始出去找事做。她不识字,又没有任何技能,在烈日之下奔走了好多天也没有结果。最后母亲搬了个小凳子去街上帮人擦皮鞋,擦一次收几毛钱,母亲擦得仔细又干净,日子久了,回头客多起来,有时一天也能挣上一二十块钱。然而,经年累月,四十刚出头的母亲已经有了许多白发,黧黑的脸上横着一道道皱纹。
  
  母亲在街头擦了近两年皮鞋,后来鞋摊儿因“有碍市容”被强行没收时,母亲央求说:“我和孩子就靠这个吃饭,求求你们还给我吧。”可母亲还是被无情地推搡开了。后来母亲又干过各种各样的杂活儿,给人家送桶装水、从废渣土里刨废铁、在工地上干零工等等,这些活儿不稳定也不长久。
  
  我考上了重点高中以后,离原来的住处远了,于是母亲又在新学校附近租了个地下室。这家房东心善,他帮母亲找了一个在商场做清洁工的活儿,一个月六百块钱的工资。母亲高兴得一宿没睡,她知道这份活儿来之不易,起劲地做着,商场上上下下被她擦拭得一尘不染,母亲为人也和善,很快赢得了大家的赞扬。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母亲开心地买了点肉做了氽肉汤。我不记得多久没吃氽肉汤了,母亲看着我的馋猫相,摸摸我的头发,叹着气说:“都是妈没本事,苦了我儿了。”
  
  日子虽然并不宽裕,但至少有了稳定的收入,我和母亲都期望这样的好日子能一直持续下去。然而不到半年,母亲就因为偷盗商场的银饰,面临被辞退的危险。
  
  商场保安从母亲工作服的口袋里搜出了那些失窃的银饰。面对铁证,母亲承认银饰是她偷的,偷了准备卖钱。年轻刚烈的我无法相信,追问母亲。母亲只是惨淡一笑说:“快要交学费了,钱不够,我想卖了凑个数。”我既伤心又羞愧,狠狠盯着母亲说:“原来你以前都是装出来的,我看不起你!”
  
  听了我的话,母亲的身子晃了一晃,疲软地靠在了墙壁上。
  
  我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从此,我不愿再理母亲,就算她很晚、很累下班回来,我也不像从前一样亲热地搂着她跟她说话了,而母亲一直沉默着。母亲那次丧失尊严的不光彩行为,给我们之间隔上了一堵厚厚的心墙。
  
  高考成绩终于揭晓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北京一所著名学府。学校了解到我的家庭状况后,减免了我读书的费用。
  
  离开学只有半个月了,我感觉到母亲心事重重,望着她日渐增多的白发,和那日渐加深的皱纹,我有些酸楚,但对大学新生活的向往和憧憬很快就将这份沉重稀释得几近于无。
  
  一天,房东忽然来找我,说母亲有些话想在我去北京前告诉我,却总开不了口,无奈之下求他传个话。这时,我才知道,那些银饰根本不是母亲偷的,而是商场售货员偷的,其实当时内部已经查出来了,但售货员的亲戚是商场的一个领导,柜台主管不敢得罪她,就将银饰放进母亲更衣柜的工作服口袋里栽赃给了母亲。母亲是把尊严看得比命还重的人,怎么可能承认?主管就威胁母亲说如果不承认,不仅清洁工的活儿保不住,还要报警!如果承认了,他保证母亲的活儿不会丢,只是象征性地处罚一下堵别人的嘴,这样就大家皆大欢喜了。母亲还是不肯答应。主管最后说:“听说你女儿在读高中,你丢了这活儿看她靠什么念书!再说,你得罪了领导出去还找得到活儿吗?人家神通广大,你们的活路会被堵得死死的。”就这样,为了能供我继续念书,瘦小的母亲默然吞下了屈辱的苦果。
  
  曾经,为了尊严,被父亲抛弃的母亲除了在深夜悄悄呜咽几声,在人前从来看不到她的泪水;为了尊严,她决然离开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村子;为了尊严,她在街头靠一双沾满鞋油的手一点点刷来衣食和我的学费……然而为了我,母亲放弃了视若生命的尊严。母亲知道我性情刚烈,知道真相后绝不肯示弱,那样一来尊严是保住了,可往后我的书怎么念?
  
  可是,我都对母亲做了些什么?自从出事之后,整整两年的日子里,母亲在别人鄙薄的眼神里夹着尾巴做人。而最让母亲憔悴的,是我的冷漠。我视母亲为耻辱,对她冷着脸,很少和她说话。母亲有时上夜班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以为我睡着了轻轻地摸着我的头发叹口气,我却故意装着梦里翻身躲开她的抚摸。
  
  我无法不愧对母亲。
  
  开学时,我带着母亲一起去了北京——我已亏欠母亲太多,不愿再让母亲一个人孤独过活。
  
  大二那年的一天,我给母亲念了一封从广东寄来的信。听完信,再苦再难也不哭的母亲却哭得像个孩子。这封信是那个柜台主管写来的。他说这些年他都在经受良心的谴责,他用令人不齿的行为伤害了一个善良朴实的母亲。虽说当时他是害怕丢饭碗才不得已那样做,但仍然不可原谅。他后来之所以下决心辞掉商场的工作到广东去打工,也是想减轻一点内心的负罪感,他说他收到我的信后,特地从广东回到县城,找到当年商场里知道那件事的所有人,和盘托出了当年的实情。
  
  在此之前,我设法联系到了这位当年的柜台主管,告诉他,当年母亲为了我默默放弃了尊严,如今,即使这份尊严已经沉入光阴的河底,我这个做女儿的也有责任将它打捞上来还给母亲,因为这本该属于她。
  
  我将母亲瘦削的肩头贴近我的胸口,我发现,自己竟高过母亲半个头了,我对母亲说:“妈妈,不要哭,要笑,因为女儿已经潜入光阴的河流,把你的尊严又找回来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7:27

常识,有时也不可靠时间:2013-04-20 作者:小小Z 点击:541次   常识,有时也不可靠
  
  有这么三道题:
  
  1、把一张A4纸对折9次,你需要多长时间?
  
  2、在没有人为的情况下,过了一个夜晚,张家的一棵树长到了李家的土地里,这是怎么一回事?
  
  3、在什么条件下,你可以用肉眼看到当前的银河系?
  
  上百人回答了上述问题,但结果非常不理想。对第1道题的回答大都是半分钟左右;对第2道题的回答莫衷一是,有的说是龙卷风作用,有的说是机器人作为;对第3道题的回答多数都说是在晴朗的夜晚就可以看到。
  
  其实,这些回答基本上是错误的。正确的答案应该是:
  
  1、永远不可能把一张A4纸对折9次。如果对折9次,那么纸的总厚度是单张的512倍,而宽度已经变成原来的1/512,也就是这时的厚度远大于宽度,受纸的材料力学的弯曲和弹性等因素限制,在不撕裂的条件下是无法做到的。
  
  2、这棵树之所以从张家移到李家,是因为这棵树会走路。地球上有一种奇特的植物——卷柏。说它奇特,是因为它会走。每当气候干旱,严重缺水的时候,它就把自己的根从土壤里拔出来,让整个身体蜷缩成一个圆球状。这时,只要稍有一点儿风,就能把它吹动。一旦吹到水分充足的地方,“圆球”就会迅速地打开,根重新钻到土壤里,安居下来。当水分又一次不足时,它会继续游走去寻找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
  
  3、要等到3万年后,才能用肉眼看到当前的银河系,但人是活不到3万年的。我们地球距离银河系中心大约3万光年。光年,就是光走一年的路程。我们现在看到的天上银河,映入我们眼帘的那束星光已经在茫茫宇宙间飞奔了几万年了。换句话说,我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它几万年之前的样子。现在的它究竟如何,我们只有再等待几万年才能看到。
  
  上百人回答这三个看似平常的问题,为什么都不对?原因就是人们用常规思维来考虑实则特殊的问题。
  
  常识,有时是不可靠的,但我们不能不用常识来处理问题,因为这让我们高效快捷;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完全用常识来判断问题,因为有些事情往往超出常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7:57

一碗汤圆时间:2013-04-20 作者:小小Z 点击:240次   我打工的地方离老家七十多公里,坐车的话只需要一个多小时。但我却不常花一个多小时穿越这段距离回家,通常的理由是太忙,而最深层的原因,却是觉得回老家没有什么事可做。最初几年,每逢周五,一大早第一个打来电话的必是父亲,他的每一次通话都非常简洁:“你回来吗?你妈让我问你一下……”整个通话时间不会超过20秒钟。
  
  如果我说要回家,那边就会传来高兴的声音:“他说要回来!”这是父亲在向母亲转述。如果我说不回,电话里便会传来一声叹息,接着会说:“噢……工作要紧,工作要紧……”
  
  其实我并不知道,我的回答,直接决定了老父老母未来一天的作息时间安排,以及心境的好坏。如果我说回,在接下来的大半天时间里,他们会奔忙着上街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经过一整天的忙活,在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时,变成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如果我说不回,父母则很沮丧,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最可怕的,是第三种情况——事先说了要回,但因为工作或别的原因耽搁而回不了。一旦遇上这种情况,父母虽然不会怪我,但会不开心很久。
  
  最近几年,人到中年的我因为工作和家庭的事繁杂纷扰,这种状况发生得太多了,以至于父母再也不在每周五的早晨给我打电话了。父亲母亲似乎在用无声的行动,向我表达着什么。这一点我心里比谁都明白,但我更明白的是,父母不会因为我几个星期不回家而不认我这个儿子,而老板却会因为不加班而扣我的薪水甚至炒我的鱿鱼。
  
  因而,尽管内心愧疚,但却总还是能找出点理由安慰自己。
  
  几天前,一场长达数十天的突击工作结束,我终于有两天时间空下来,想想这些年欠父母那么多顿饭,于是不打招呼,直接冲回老家。
  
  当我站在老爸老妈面前时,已是上午十一点钟,父亲激动地和我打招呼,母亲则局促地在一旁,面带尴尬的微笑,还下意识地搓着手。通常,母亲觉得没什么好吃的东西给我们时,就会这样。今天我的突然归家,让她措手不及。
  
  母亲埋怨说:你怎么不事先打个招呼,我好先准备一下。
  
  我此时因为自己成为不速之客而让二老为难,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就随口说:这样吧,做几个汤圆吧。
  
  从小到大,我都喜欢吃母亲做的红糖馅汤圆,馅是她老人家自制的,味道非常特别,她一直以此为荣。我之所以说吃汤圆,一是想讨巧让她高兴,二则是觉得那玩意儿做起来省事,用温水一和面,把馅往里一包,捏巴捏巴就成了,往开水锅里一扔,整个过程用不了半小时。
  
  但我忽略了一个细节:现在是农历九月,离做汤圆馅还有一段日子,如果要吃,得现做。当我意识到这茬的时候,已经晚了,母亲已开始忙活开了。
  
  她先从柜里拿出早已备好的花生和芝麻,放在铁锅上炒得满屋生香。
  
  特别是芝麻,她买的时候决不含糊,已精心筛选淘洗晾干了,现在拿出来,不放心,又细细地筛选了一遍,然后放到锅里慢慢炒干。火膛前的母亲,满脸汗水,听着芝麻爆竹般的爆响,脸上闪出过节时的微笑。
  
  芝麻花生炒好之后,母亲又用细筛子将它们再筛一遍。她的筛子每扬起一次,雪片般飞起的花生衣就在她的白发间飞舞,让人感觉一股想哭的温暖。
  
  接下来的工序便是搓糖。母亲用手指像捏泥巴一样将糖末从糖砖身上搓下来,砖很硬,手很软,她每搓一次,只能得到少许的糖末,如果要做够一顿饭吃的馅量,母亲的双手,必须和砖一样坚硬的糖块摩擦上千次。多年了,我吃过数百顿的汤圆,但看着母亲亲手做,还是第一次。以往,我所见到的都是成品,而不是过程。
  
  好不容易捏好半碗糖末,把花生和芝麻掺进去。母亲突然想起家里的花椒已是几天前买的了,于是让父亲重新去买。我说几天前就几天前嘛,何必那么费神。母亲笑笑说:你不懂!
  
  父亲一头大汗地带了新花椒回来,放在锅里炒得满屋生香。之后,铁锥窝里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一小堆让鼻子痒酥酥的花椒粉便呈现在母亲面前,母亲很小心地试着往糖碗里勾了一小撮,和好,尝一尝,又非常小心地再加了一点,像一个精细的香水师在勾兑高级香水那样的精密小心。
  
  花椒放好后,母亲又开始和糖,把手中的糖和花生芝麻的混合物精细地捏揉,像做泥人的师傅面对一堆有灵性的胶泥一样。与此同时,隔壁传来父亲重浊的咳嗽声,那是他在烧菜油,被油烟呛的。
  
  据母亲讲,最后一道工序,应该是加温度在30度左右的熟油。油量不能多也不能少,以糖刚刚饱和为好。母亲用手背试了油温后,很小心地往糖里掺油,直至她觉得满意为止。
  
  接下来揉面烧水煮汤圆的场景,是我熟悉的。经过十分钟左右的等待,我终于吃上了母亲亲手做的红糖馅汤圆,看看墙上的钟,已是下午两点。
  
  这时,我也终于明白,以往许多时候,我事先说要回家吃饭,而中途变卦没回,搞得老父老母心情不好的原因。因为在父母每一次为我们备下的一桌饭菜中,汤圆只是一道最普通最简单的甜点,而我亲眼见了制作过程,已感到眼晕和愧疚。而它之前的一道道大菜,则让人实在不敢想下去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8:18

厕所里的中国人时间:2013-04-20 作者:小小Z 点击:1536次   厕所里的历史,就是人性的历史。
  
  政治阴谋在这里上演,战争风云从这里卷起,哲学与文化在这里升华。在厕所里,也曾上演过一幕幕人间好戏。
  
  厕所里的生
  
  厕所人人要上,无论什么场合,只要说“要上厕所”,自然无人有理由可以阻拦。于是,“如厕”往往成为身处险境的政治家“脱身”的最好借口。最善于从厕所逃命的要数汉高祖刘邦。在“鸿门宴”上,刘邦一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便借口上厕所,逃出项羽军营,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厕遁”。其实刘邦还经历过一次未遂的厕所绑架案。公元前199年冬天,刘邦率兵讨伐韩王信余党途中,受到其女婿赵王张敖的热情款待。刘邦可能吃多了,又去“如厕”,进了厕所马上感到气氛不对劲,忙托辞离开。事后果然有人告发:张敖的“国务助理”(赵相)贯高在厕所的夹壁中布置了伏兵,准备乘刘邦蹲坑时将其绑架。
  
  刘邦的后人刘备也干过这事。客居荆州时,蒯越、蔡瑁欲加害于他,刘备发觉了,便重操他“高祖”的故伎,假装上厕所,乘着他那匹著名的“的卢”马跑了,这就是有名的“跃马过檀溪”的故事。东汉末年,曹操曾经对刘备说,天下英雄只有你和我两个。在“厕遁”这件事上,他们俩确实有共通之处。建安元年,曹操入朝,见太尉杨彪脸色不善,曹操本是个疑心很重的人,立马就借口肚子不舒服要上厕所,溜掉了。
  
  厕所里的死
  
  有从厕所逃出升天的,也有在厕所陷入死地的。春秋时期的晋景公是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记载的殉难于厕所的君主。不过他是不慎跌进粪坑而死的,有人称他是中国历史上死得最窝囊的君主之一。由此暴露出先秦时宫厕的简陋——很可能就是大粪坑上搁两块踏脚板,而粪坑之容积足以淹死不小心跌下去的大活人。
  
  历史上著名的毒妇吕后忌恨刘邦宠爱的戚夫人,给她灌了哑药,熏聋耳朵。挖去眼珠,割去四肢,割去舌头,然后扔到茅坑里,叫她“人彘”。戚夫人最终在厕所里痛苦地死去。吕后死后。跟着她作威作福的吕氏家族被周勃诛灭,吕产就是被杀死在郎中府史合厕中的。曹操从厕所逃走过,他的父亲曹嵩却是被乱兵杀于家中的厕所里。
  
  厕所里的崛起
  
  戚夫人故事的结局在厕所,而武则天故事的开始在厕所。据载,武则天和唐高宗李治的初遇就是在厕所中。武则天用金盆盛水捧给太子李治洗手。后来李治成为皇帝。立武则天为后。李治死后,大唐的天下就落到武则天手中了。
  
  战国时候的纵横家范雎遭到魏国大夫须贾诬陷,被魏国丞相’魏齐打得折断了肋骨,打落了牙齿,只能装死,被人用席子卷起来扔进厕所,对着他撒尿。逃亡到秦国之后,他终于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做了丞相。
  
  厕所里的隐退
  
  三国时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嵇康不满司马氏的统治,隐居山阳。在拒绝朋友山巨源的邀请时,他列举了自己不愿做官的理由,其中之一就是自己太懒,甚至懒得起来上厕所撒尿。
  
  最怪异的还是国民党元老吴稚晖。1943年,蒋介石邀请他出任国民政府主席。吴稚晖拒绝的理由之一居然是:我最好拉野屎。当了国家元首之后。这个爱好就不能保持了。
  
  战国时名将廉颇却是吃了厕所的亏。秦攻赵,赵王想起用老将廉颇,先派使者探望,想看看他还能不能上战场。但是使者受了贿赂,没有如实汇报,却说廉颇饭量不错,只不过和我一起坐了一会儿就上了3次厕所,结果廉颇未被任用。
  
  厕所里的哲学
  
  《庄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东郭子问庄子说:“您所说的道究竟在哪里呢?”庄子说:“道是无所不在的。”东郭子说:“请您明说吧,道到底在哪里?”庄子说:“道就在蝼蚁身上。”东郭子说:“怎么会在这么卑下的地方呢?”结果,庄子越说越起劲。最终庄子说:“道就在屎溺里面。”东郭子越听越迷糊,实在无话可说了。
  
  庄子这才说:“你问的话已经背离‘道’的实质了。以‘道’来看万物,不论是蝼蚁、稗、砖瓦、屎溺……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并没有贵贱之分。如果它们不合乎‘道’,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既然已经存在,可见皆合乎‘道’,所以我说‘道’是无所不在的。”
  
  南朝齐梁时著名的无神论思想家范缜曾经有过一番关于厕所的精彩哲言。当时的南朝佛教盛行,很多人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范缜却偏要唱反调,写了一篇《神灭论》,断言人的富贵贫贱纯属偶然,因果报应纯系无稽之谈:“人犹如开于一树的花,花落在哪里是偶然的,有的被帘子带动吹落到了厅内的席子坐垫上,有的则被篱笆短墙挡住而落到厕所的粪坑旁。你是落在席子坐垫上的,所以富贵,而我就是落在厕所粪坑旁的,所以贫贱。”这意思后来成了个成语“飘茵落溷”,比喻由于偶然的机缘而有富贵贫贱的不同命运。
  
  厕所是人们生活的隐私之地,是文明礼仪的禁忌。可能正因为如此,人性中的卑劣、顽强和智慧更容易在这里被放大。厕所里的历史,就是人性的历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4 19:18:34

让我陪你三十年吧时间:2013-04-21 作者:小小Z 点击:415次   这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故事——他和她,一个普通的男人和一个普通的女人,曾经是一对恋人,后来分开了。
  
  她的母亲嫌他没钱,没好的前程,这是母亲替女儿着想,无可厚非——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子女幸福,希望女儿嫁给一个有钱、有情、有义的郎君,儿子娶一个品行端庄的妻子。
  
  她离开了他,带着痛苦和不舍,离开了两年,心里仍然有他。
  
  突然有一天,她听说一个消息:他得了绝症,尿毒症,肾接近衰竭,于是通过媒体想把自己的身体捐出来,供医学研究。
  
  她没有一丝犹豫,瞒着母亲来到他身边。昔日的恋人见面,泪水涟涟,她不允许他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她!
  
  可是,她能救他吗?
  
  她也没有钱,于是,她对他说:我把我的一个肾摘给你吧!
  
  那种决绝,那种当机立断,几乎带着飞蛾扑火的决然!
  
  大夫说,配比之后才能作出决定,因为能配上的人的概率只有万分之一,即使是亲人也大多配不上。
  
  但结果出来了,她的肾脏和他居然能配上!
  
  可还是不行,大夫说,法律规定,必须是亲属或者配偶才能捐献肾脏,否则有买卖的嫌疑。几秒钟之后,她平静地对大夫说:“那我嫁给他。”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爱情是花前月下么?是山盟海誓么?是你侬我侬么?是缠缠绵绵么?所有的爱情都不抵这雷霆万钧的一句:“那我嫁给他。”
  
  她选择了在他贫病交加时,在他生命垂危时,在他决定放弃时,不仅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还给了他最灿烂的爱情。
  
  这一切,皆背着她的母亲,她把自己的户口本从家里偷了出来,为了自己的爱情背叛了亲情。
  
  手术的时候,这一对新婚20天的夫妻看着彼此,她说:“你答应我,换了肾之后至少陪我三十年!至少!你答应我!”
  
  而他流着眼泪说:“亲爱的,我会陪你一生,三十年不够,我一分一秒都不放弃,一辈子都要和你在一起。”
  
  她摘了一个肾,安在了他的身上。
  
  他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而她的麻药劲儿还没有过去,她在潜意识中说了一句话:“他疼吗?他疼吗?”
  
  在场所有的人无不落泪!
  
  在生命最关键的时候,她忘记了自己,心里只有他,“他疼吗?他疼吗?”何需说有多爱?何需用别的来证明?我给了你我的器官,你的血里流着我的血,而我最最在意的是你疼不疼。
  
  亲爱的,你的疼就是我的疼。
  
  换肾之后,他每个月要吃4000块钱的药物来排异,她就疯狂打工赚钱,她瘦了、难看了,累得瘫在地上。
  
  她的母亲终于找上门来,疯狂地打她、骂她,把她的脸全拧肿了,甚至拧出了血。母亲心痛:“你怎么能骗我呀,你怎么能摘自己的肾给他呀,我宁可摘我的给他呀。”
  
  同样的感人,同样的令人垂泪。她心疼自己的女儿,当然是真心真意的,连那哭喊都那么真,倒是电视台那化妆精致的记者让我感觉寒凉,别人在为生死奔波呼喊,根本不考虑上镜是否好看,而她们录制着这一切,考虑的却是收视率会不会高。这么真的镜头,母亲厮打着女儿,女儿恳求着:“妈,我没力气了,让我们好好相爱吧。”
  
  他在旁边给岳母跪下了,是妻子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我看到那张充满感激的脸,岳母打在妻子脸上,疼在他的心里吧?
  
  如果能,他不仅要陪她三十年,他宁愿来生来世都陪她!
  
  美好的爱情,一定是风雨中的那把伞,是大雪里的那盏灯,是在最脆弱最无力时伸出的那双手。
  
  镜头最后,她怀孕了,贫寒的小屋里,他把头紧紧贴在妻子的腹部。生命有多美,他们一起给予了生命更美的内容,把爱情献给爱情,把美好献给生命,把我献给你,把你献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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