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论】 吃一堑长一智 不冤
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该职工让公司的焊工焊好自己的油箱,看起来是件小事情,10元钱的数目也不大,恰恰是这种小事情暴露了赚小便宜的心态,如果习惯成自然,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做了错事就得付出代价,这是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公司从大局出发,根据规定,对这种行为做出处罚是应该的。该职工如果能够汲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的话,那就不冤。“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峨庄中心学校 姓名:朱永珍
感谢老师参加本期微评论! 老师还可以参加174期观点擂台的征稿!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如果深究还是必要的! 规章制度面前必须人人平等! 否则矛盾就会升级! 而且这样的事情确实应该再员工中引起轰动! 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员工才合格! 企业也必须拿出一个态度,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