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 发表于 2015-6-18 21:00:12

免费为用人单位 配“人力资源助理”

 中国江苏网6月17日讯 (记者陈羚)哪些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如何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加班费该怎么核算?这些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问题,还真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能搞得清的。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推行“人力资源助理”服务制度,架设快速服务通道,帮助用人单位正确理解、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尽快熟悉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流程,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谁来当这个“助理”呢?全市人力资源维权工作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劳动监察中队)及其所属的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都可以当。他们上岗前,会再次进行岗前专业培训,以确保服务质量。

  谁可以享用这个免费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已经注册登记批准成立的;正常经营并纳入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未配备专职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确需提供服务的;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愿意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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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畅 发表于 2015-6-27 14: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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