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和职工的有薪事假一样,是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任何理由来剥夺职工的探亲假,否则就是违法之举。
笔者从媒体上看到,从1981年起,国家就出台规定,满足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员工可享受最长可达45天的探亲假。然而现实是,就算是满足条件的人,对“探亲假”一词也有些陌生。
明明知道探亲假是职工的福利待遇,可是为啥就休不成探亲假呢?笔者认为,企业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举,职工休45天的探亲假,那请问谁来从事繁重的工作呢?再说如果是班组生产骨干,一旦让他们休探亲假,其生产都难以为继。如此的尴尬的政策,企业只好劝职工以大局为重,尽量休息有薪事假,否则就扣除职工的薪水,甚至影响职工的前途。有道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职工为了养家糊口和自身的前途,也只好听之任之,任其宰割了。
但不管怎么说,探亲假是职工的福利待遇,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待遇,企业不能拿生产任务紧,工作量重,就忽视了职工的权益,使处于弱势的职工在请探亲假时对企业领导望而生畏。 我们中煤大屯公司多年来一直执行的休假制度较好,职工们年初就报好休假月份,到时间了就可以填张休假表,找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再到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就可以了,基本上任何阻力。职工们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休,或者生产任务繁重时调休,挺好。如果休假会根据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少拿不少钱。所以职工们也不愿去休假。 我有五六年没有休假了,不过不休也没有多增加薪水,还是按部就班的上下班,成为很自然的一件事了。 面对探亲假和企业的改革,职工是不敢贸然地休探亲假,广大职工都在默默地从事着自身的工作,要知道在我们河南中原油田采油二厂,目前正在实施减员增效。万一因为休了探亲假而失去饭碗,那可就得不尝失了! 我要对探亲假说:“想说爱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需要太多的勇气……”
需要有勇气接受休探亲假带来的月奖金,半年奖金以及年终奖的减少;需要有勇气挑战人少任务重,领导的不放行;需要有勇气承受其他人说起你休探亲假时赤裸裸的嘲笑你不要奖金的,把你当成另类的眼光……
“每逢佳节倍思亲”。谁不想在节假日陪在挚爱的亲人身边。只是,有时工作不允许,像我们石油人,输油泵,采油树24小时运行离不开人,节假日总不能都休息,把设备停运吧。那好吧!为了输油生产的平稳安全,我们接受,在万家团圆时,我们于一片热闹的机器声中,仰望星空,遥寄思念,品味孤独。只是,希望节假日过后,在为数不多的年工假和有薪假外能给我们探亲假的时间,让远离家人的人能多享受几天天伦之乐。哪怕只扣当月奖金,不要一直连带半年和全年的奖金。不要让我们总是望着探亲假这颗散发诱人红光的“大枣”兴叹! 探亲假,我的父辈还有,我上班之后真就没有休过,而且单位都没有提过。其实单位也有外地职工,很可惜的是因为本地职工多,所以上班20多年来,也没见过一名职工休过探亲假。现在大家休工龄假都是缩水的,由此可见,要想吃到“探亲假”这颗“枣”,还真很难,除非国家下令了,让探亲假也成为一种法定权利,但愿能早日实现。 企业改制,我是不敢擅自请假休探亲假的,虽然我明知道那是自己的福利待遇,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在我所在企业里,还是领导说了算。休完了如果保证不住饭碗,那就后悔莫及了。 探亲假的权利已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埋没了,试问现在几人能享受?除了那些吃公家饭的,谁还有?好怀念有探亲假的日子。
学会扬弃是企业的责任
刚参加工作时,家在外地的职工还能享受上“探亲假”。但是,随着企业的改制、改革,一些有利于职工的政策,在不知不觉中,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如“探亲假”。现如今,大多数企业取消了“探亲假”,即便有,休“探亲假”也如同休病事假一样,工资奖金扣去大半,职工也不敢涉足。纵观国企、私企和民营企业,一些优秀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学会的是扬弃,是决不会抛弃人性化政策的,这样会让职工伤心、痛心、寒心,企业怎能招揽贤才,让企业健康发展、壮大。 盼望吃“甜枣”端午节回家,与亲戚们欢聚一堂,热热闹闹。聊天中,表弟表妹们 说起了探亲假、年休假等。表妹说,只要说起来探亲假她心就痛。“1990年上班那会儿真好,我们外地的员工每年都享受22天探亲假,这让一个在外地的游子们很欣慰。大家每年都会计划着选择一个合适的日子回家探望父母,帮他们做一些家务,感受着父爱母爱。后来结婚后,探亲假就变成4年一次了。4年就4年吧,关键是我结婚第一年没舍得休,向别个学习,说等到生小孩后,快上班时再休,这样就可以在家多带孩子一段时间。哪知,等到第四年的时候,一部分职工的探亲假取消了,我也不例外。原因是,公司新的规定:只要探亲路程一天内能往返的一律取消。唉,气愤啊,早知道我也提前休了算了。不过其他特远的职工一直是有的,这个我们公司还可以。可是公司自从前几年开始有带薪休假制度后,职工按工龄规定都有5—15天年休假,我们一直休的也挺好。就是感觉时间有些短了,因为我们这个年龄,上有老下有小,一不小心,假期就用完了,比如母亲去年住院多次,我把年休假休完了,还请了一段时间的事假。如果有探亲假多好,这样我就可以好好照顾家人,工资又有保障……”。
听到表妹一股脑说了那么多,我同样感慨万千。但愿国家能早日出台政策,让职工们都能享受应有的休假待遇,真正让职工吃到这颗“甜枣”!” 探亲假本来是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或者福利待遇。探亲假之所以名存实亡,主要是因为没有保障。国家既没有监督检查,也没有对未执行企业进行处罚,而企业确实也有自己的一些苦衷和难处,因为职工休探亲假,会使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受到影响。对于职工来说,如果因为休一次探亲假而损失了几千块钱的工资奖金,甚至丢掉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也实在得不偿失。所以,一方面是企业不准休,导致职工不能休,另一方面是职工自己不敢休,不愿休。
笔者认为,国家既然出台这么一个规定,把探亲假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规定下来,就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规定切实得到贯彻执行。而不是开空头支票,让探亲假成为镜中花、水中月,让职工失望、抱怨。如果国家无法保障落实,不如干脆取消,否则,有政策规定却不能执行,等于政府言而无信,失信于民,自损形象。事实上,笔者因为在学校工作有寒暑假,从未申请过探亲假,更没有享受过探亲假。
其实,在带薪年假尚不能落实的情形下,探亲假当然难免名存实亡,可有可无。落实探亲假的前提是落实带薪年假。国家应当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然后再考虑将探亲假合并在年休假里一起休。探亲假的确有助于增进职工与父母、家人的亲情,但亲情也不是一二次探亲假能实现的。只要亲情在,思念在,温暖在,不管有无探亲假,也一样要探亲,一样要与亲人团聚。如果家里有大事情,无论如何一定要请假。(刘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