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htzhy
发表于 2016-7-6 17:03:41
加班是敬业的表现,这一点毋庸置疑。无论员工因为工作能力不够不得不加班,还是因为工作任务重、人手少被动加班,只要他能牺牲休息时间去工作都说明他是敬业的,说明他想把工作做好。但作为领导,认可员工工作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合理进行人事调配、工作任务分配,让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谁都想有轻松的8小时以外惬意的生活,但目前的体制很难界定的那么清楚,作为企业职工我是要求自己先完成工作,再踏实休息。加班是工作需要,不是给谁看的,心中坦然,干得踏实。
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 司建秀
宝石花的心
发表于 2016-7-6 18:36:24
主动加班本就是敬业的体现,不用怀疑。但那种因为领导没走,而不敢走被迫“主动”加班的人似乎就不能用敬业来说了,只能说是领导管理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留下的人也是心猿意马,百无聊赖,工作效率大打折扣,根本起不到解决问题的作用,反而会使第二天乃至今后的工作态度发生倦怠,没精神,久而久之,工作就会堆积。每天造成加班的假象只是和领导耗着罢了,不然领导又有话说了。这还是敬业吗?
我们单位平时都会按时上下班,但一旦有紧急任务或是设备抢修,大家都会主动加班,没有二话,心甘情愿,热火朝天地完成,这才是敬业。所以,真正的主动加班才能说是敬业。
中石油管道公司大连分公司消防队 尹春鹤
羊君
发表于 2016-7-6 18:51:24
笔者认为,企业领导把员工主动加班当成敬业的表现,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对,也违法了《劳动法》,把员工当成廉价劳动力,是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一种藐视,经常加班并不能真正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单位对加班的管理比较严格,平时没有加班,特殊情况也是安排换休。因为输油岗位是24小时运行,岗位必须有人值守,所以既是节假日加班也要上报批准,批几个人就几个人,还必须是当班人员才有加班,还特别规定了干部节日值班没有加班。
敬业心
发表于 2016-7-6 20:31:47
主动加班的人,无论是谁都会受到领导的欢迎的。但故意加班的人,则另当别论。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需要加班的,必须加班,这样的加班无论对企业,对领导,还是对个人,都是敬业的良好表现。我们反对的是正常上班时间拖拖拉拉,到下班了装样子的加班。他们是别有用心的,就是为了获得领导的好感,让领导误以为自己是特别敬业的。这样的人,我鄙视。人在职场,不加班是不可能的事情,拒绝因工作需要的加班是违犯职业道德的。但靠虚假加班来博取领导好感的,也同样与职业道德不符。
无情
发表于 2016-7-6 22:13:33
受到工作环境、条件等客观原因的制约,为了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有时加班是必要的。加班体现的是员工的主动性,自觉想去加班去完成工作,而且公司为了体现其价值,会为员工给付一定的加班费,公平合理,各取所需。然而,不能单纯的从领导角度去过分强调加班,把加班变成一种畸形的常态。应该让员工自主选择加班,绩效考核和被动加班联系到一起毕竟有点牵强。所以,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合理加班可以提高效率,完成工作,是员工的应有义务和职责;另一方面,也要合理取舍,不能仅靠加班看工作表现,还应当注重日常工作,松弛有度,让加班起到真正的价值,让员工自主选择应行权利。
河南豫光锌业五厂 李小会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7-7 00:44:06
员工在企业主动加班是偶然属于正常,是必然的就说明不正常了,如果领导经常把员工主动加班看作是一种工作中敬业精神的表现,那么,这一类的领导从主观上说是完全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敬业的方法有多种,敬业的行为习惯就是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精益求精,干好工作。
作为企业的员工,如果说看见领导在不敢走,下不了班,那么,这种表现在领导眼里就是一种敬业员工,领导不在的前提下,你又能做到哪些呢?有眼光的领导最喜欢他的员工个个都是:在规定的有效工作时间内,安全、高效、精、准干出高质量的产品来;而不是工作拖拖拉拉,磨磨蹭蹭,今天完不成的任务放到明天再去做、非要加班延点的员工;主动加班是好事,好事的背后潜伏着好多不安全因素,领导应该从安全角度全面考虑,超时、延点、主动加班,不再是现代化企业领导者看待员工敬业精神的一种眼光了。
甘肃华亭煤业集团公司砚北煤矿 李建军
煤缘
发表于 2016-7-7 06:49:55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6-7-7 13:12:53
经常加班不一定都是敬业爱岗的表现,这里主要有工作能力和遇突发事情两种。前者加班是工作能力不够,延长加班时间来凑。用句直白话说,劳民伤财式的加班。后者是生产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对于后者,我们应该给予褒奖,至于前者,就应当考虑其是否该下课了。因为你的能力已经表明,你已经不适合在这个岗位工作了。与其费时费力又不出效率,倒不如找个简单的工作岗位去做。比如,你原先从事会计工作的,可以改行做仓库保管员;原先从事文字工作的,可以改行当个图书管理员,或是收发员。总而言之,不要以经常加班为借口,还美其名曰:“爱岗敬业”。作为单位领导,就应该搞清楚员工为什么在加班?加班是否出效率?只要理清这两个问题,我们才能判定你加班加的是否有价值,是否有效率。
橄榄树
发表于 2016-7-7 15:29:00
希望加班不要成为常态
在企业工作,难免会遇到紧急的事情需要我们克服一下自身的困难加班来完成事情。我觉得这也很正常,如果说,加班已经成为企业的常态,甚至把加班看作有敬业精神或者忠诚度高的表现,我认为这是在哗众取宠,不够务实。本人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10余年,历来不主张加班或者加少加班。也不认为,加班是企业效益好的表现。
归纳起来说,加班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认真分析,正确认识。
一是突发、紧急事情需要处理。这个毕竟是偶尔的,非常态的,员工也会支持和理解。
二是可能就是员工不够胜任岗位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而需要加班的。如是这种情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安排员工业务培训,的确还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应该及时调整岗位,及时做好人员配置和调整。
三是主管团队的工作安排有欠妥之处。作为主管,安排工作要有计划性,我遇到一个主管,工作就缺少计划性,员工有时一天没事干,有时能忙到夜里12点,员工苦不堪言,而且都是日常工作,而绝非突发或者紧急事务需要处理而加班。
四是上行下效而加班的。有些老板每天都会很忙,处理企业事务,他们有个理论就是,我老板还没下班,你们员工跑的挺快。觉得员工不敬业。我们必须看到,每个人的岗位要求不一样,并不是都需要加班,或者说看到老板下班了,才能下班。老板也不能有帝王思想,认为在你这个一亩三分地,你的话就是圣旨,绝对正确。这是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劳动监察处理。
还有,我们不提倡带病工作,甚至带病加班,这也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最近几年频繁出现的“过劳死”事件屡现报端,应该引起社会和企业、劳动者的关注。这也是我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体会。我要求我的员工工作上要提高效率和质量,加班是浪费企业资源。(江苏 涂怀军)
言青
发表于 2016-7-7 22:00:56
加班是敬业的一种体现,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敬业的表现应该体现在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上,如果是为了表现给领导看,就是不作为的加班。
我们常说: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不应将加班常态化,而应该让员工享有应当的休息权益。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让员工在八小时内,心甘情愿的付出,心情舒畅的奉献汗水,高高兴兴地上班,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