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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20:53:20
我是国企的一名职工,我们一般是不加班的。但有时遇到爱出风头或为了自己有向上提升更快的领导,那就另当别论了。领导为了自己在上级领导的心目中有个好印象,就那工人来换取提升的机会,没别的办法,那就是要求职工们加班加点抢活干,职工们有怨言,领导们就会说,咱们车间人员少,就得加班加点才能多挣些奖金。其实不言而喻,职工们都心知肚明,职工们都说,别的车间一百多人干活,而我们车间才四五十人干活,怎么加班加点也是干不过人家。
所以领导让职工加班加点或职工所谓的主动加班,来把它当成是员工敬业的表现我认为是一种变相的剥削。如果按《劳动法》规定加班要给与相应的报酬,我想不到十不可解的情况,领导们绝不会同意员工们加班的,特别是国企更是如此。因此加班不加班并不能代表敬不敬业。我想一个好的、敬业的员工,他一定是一个懂法和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员工。
九格格
发表于 2016-7-13 16:11:09
说加班是敬业,本人不敢苟同。为什么要加班?是因为工作没做完,没做完的原因是什么?工作量大还是自己工作效率低下,所以说加班不是敬业。因工作量大而加班,是老板欺负员工;因效率低下而加班是惩罚,这是自己的原因。总之,加班不应该提倡,大家谁都不愿意加班。
如果领导把员工加班当做敬业的表现,一是领导忽悠员工无偿提供劳动,二是领导还有自己被员工忽悠的可能,既然你认为加班是敬业,我就故意在你面前表现。结果你忽悠我,我忽悠你,最后损失的企业。
工作要看实实在在的业绩,而不是一些表面上的东西。
(河南豫光锌业四厂 刘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