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期事评话题(2016年第10期《班组天地》观点擂台组稿)】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
事件:公司通勤车故障,员工迟到被集体罚款山西某化工公司员工林颖反映:她所在的化工公司地处偏僻,公司特安排通勤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前几天下大雨时,通勤车在上班途中忽然发生故障,除少数几名员工拦车或打出租车赶往公司外,剩余的员工等车修好后,延误一个小时到达公司。结果,公司领导不但严厉批评了迟到的员工,还对每人罚款100元,要求人人写出检查。处罚原因是员工缺乏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没有主动想办法克服困难,而是消极等待,影响了工作。
这件事在公司干部员工中引发了一场大讨论。有的说,公司考核应该提倡人性化,对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员工不应受到处罚;有的说,公司提供通勤车是为了方便员工,并不是员工迟到的借口,关键还是员工思想上有误区,认为错不在自己,心安理得消极等待,这是责任心的缺失,必须给予处罚,以儆效尤。
您对这件事怎么看?认为不该处罚的以正方发表观点,认为应该处罚的以反方发表观点,中立者以中立方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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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稿时间:2016.9.28 应该罚司机,为什么不早检查呢?至于别人,罚100太多了。 欢迎老师投稿 司机当罚自不必多说,员工没有尽到最大努力挽回迟到的事态理应当罚,如果自己采取措施了,尽管也迟到了就应该避免受罚了。 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错误该不该受罚应具体分析
(宜昌车务段 罗庭万)
对于迟到职工该不该受罚,笔者认为应该具体分析。
为什么这样讲?在本文案例中,是少数职工采取了主动措施,克服不可控因素带来的消极影响,及时赶到单位。对此,单位应该对赶到的职工进行表扬和奖励,以引导其他职工向正能量看齐。但对其他没有及时赶到的职工进行考核,确实有吹毛求疵之嫌。
如果不可控因素发生后,大部分职工能够采取主动措施赶到单位,那么单位就应该对没有赶到的职工进行处罚。大部分职工能够赶到,说明事情并没有向最坏方向发展,职工通过努力可以赶到单位,这体现的职工的责任担当。这时候,如果不对没有赶到的职工进行处罚,那么就会形成“劣币驱除良币”的不良示范,在下次发生不可控现象影响职工积极处理的主动性。 不该罚!有一句话叫法不责众,当大多数职工范了同一种错误,如果用罚款的方法简单粗暴处理,只会激起众愤,使职工产生对立情绪,这样更不利于今后的工作的开展。迟到就是迟到了,如果迟到的推迟下班一个小时把工作量补会来,或许比简单地罚款更显的人性化!其实多数职工更喜欢有‘“人情味儿”的企业!企业爱职工,职工才会爱企业!
[正方]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迟到不应该一罚了事
如果不可控因素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比如车坏了或者没有油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到岗上班,则受罚者不应当是坐车的人,应该是开车的人,不管是公司的车还是派遣单位的车,或者是公交车都有义务保证乘客的安全和按时到达目的地,一如我们现在乘坐交通工具去往目的地,如果晚点,都会给乘客适当的补贴,这就是对交通运输部门的处罚;而单位的通勤车更应该保证乘客的安全按时到达,不能耽误上班,才是企业提供通勤车的目的。其因有,通勤车是公司为了方便职工上下班而配备的,有专有司机开车,司机的职责就是准时安安全全送大家上下班,如果司机不能做到这些,那配备通勤车就失去了意义;专车都不能做到的事,让职工自己想办法去做到,说明企业拿职工不当回事,所以才会出现职工集体迟到而不愿意积极想办法赶回公司上班的现象;自己想办法按时到岗的职工一般都是岗位不可或缺的人,岗位职责使他们习惯于自己想办法解决困难,但是像这种岗位应该没有人愿意干。迫于无奈,只好将就,但是职工的潜能和爱岗敬业精神却无法发挥,损失的还是企业。
职工之所以集体迟到,企业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方面有漏洞,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
企业地处交通不便的地方,提供最基本的交通工具是职工的福利,本该感谢企业的人文关怀,却因此受罚,只能说企业职责不明,赏罚不分明,将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张羽)(新疆铁门关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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