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爱平 发表于 2016-10-10 16:28:06

【正方】理解支持“现身说法”

      我从事宣传工作多年,先后接触和采访过工亡职工家庭,耳闻目睹妻子失去丈夫、老人失去儿子、幼儿失去父亲的凄惨情景,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未及张口泪先流的痛苦记忆,常常令我难以自抑,甚至产生强烈的负罪感:尘封已久的伤痛,经我采访,无异于揭开伤疤,再次勾起撕心裂肺的往事,我感到于心不忍。
      就在前不久,我因征集文物的工作需要,到一位八旬退休职工家中了解相关情况,无意中谈到30年前的一次重大事故,该职工和老伴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欷歔不已。随后其老伴独自面对空旷的野外,久久不再言语。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会在社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给伤亡职工家庭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杜绝悲剧重演,各单位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手段。包括在班组、单位等场合进行“现身说法”,甚至在工作场所、相关媒体曝光亮相等等。有人认为这些做法不近人情,甚至会给当事人留下心理阴影、失去自信等,对此我不敢苟同。
作为企业员工,要勇于对自己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负责,同时也有义务通过“现身说法”帮助工友树立安全惟一理念,确保个人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记得有一次,为纪念某起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我准备采访一名工亡职工家属。因为事故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我担心她不愿意接受采访,便提前来到她家,坦诚地说明来意。没想到,对方十分爽快:“只要能够帮助职工做好安全工作,我愿意把我们的痛苦经历告诉大家。”随后,我顺利地完成了采访,制作成安全专题节目,通过企业电视台播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电视台网络覆盖企业所在城区,拥有上万个用户,面对这样的一个收视群体,伤亡职工家属面对镜头,详细讲述了家庭失去顶梁柱的痛苦往事。她的儿女都已长大成人,并且也都在矿上工作,她就没有考虑过对他们的家庭产生负面影响吗?不是,因为事故对他们家庭的伤痛太过刻骨铭心。
          单位组织职工进行“现身说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目的很明确,需要每一个职工,包括全全社会给予更多的体谅、理解和支持。
很早以前就曾有人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提出过异议:即便按照百万吨0.5的死亡率计算,那么一个年产2000万吨的煤矿,一年就是10个人。如果需要对指标进行分解,那么这10个指标该分配给哪一个人,哪一个区队,或者是哪一个企业呢?又有哪一个人,哪一个区队,哪一个企业愿意承担这种谁都不愿意承担的指标呢?
      要想不让这种指标落到自已头上,确保矿区的上空不再被阴霾遮挡,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每一个职工都能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主动地正规上岗,规范操作,真正做到“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不被自己伤害,我不让他人受到伤害”,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确保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

                           何爱平
                        江苏徐矿集团物资供销公司

ZX68 发表于 2016-10-10 16:41:52

Re:理解支持“现身说法”

好!安全靠大家,又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谢谢何老师美文,分享了!!!

何爱平 发表于 2016-10-10 23: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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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多指导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6-10-11 08:12:21

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连利英 发表于 2016-10-12 11:19:39

老师的观点很有正能量,作为企业员工,要勇于对自己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负责,同时也有义务通过“现身说法”帮助工友树立安全惟一理念,确保个人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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