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11-17 05:53:35

交警“竞赛考评”让执法变味

近日“河南南阳交警抢开罚单”事件被舆论广泛关注,网民质疑如潮。交警罚款是否有任务?罚款都去向何方?11月14日,南阳交警部门就此向媒体作了回应。有关人士称,南阳交警部门从未向执法人员摊派过罚款任务,实属群众误解。“我们这是一种绩效考评,竞赛式的,以分值计算,比如处罚一个酒驾记多少分等。”(11月15日《京华时报》)
  若非过重任务压身,两名交警怎能抢着罚款?要是没有考核指挥棒朝着某个方向指,吃瓜群众和当事交警怎能不约而同地“误解”?南阳交警部门的“竞赛式绩效考评”,把罚款任务说得如此清新脱俗。“竞赛式考评”或“绩效考评”其实就是变相分派罚款任务,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生产制造行业、服务行业、新型互联网产业都可以开展劳动竞赛,而交警队伍如果随意开展“执法竞赛”,就使执法行为真正变了味儿。执法行为与“罚款任务”挂钩,催生出了“执罚经济”乱象,利益驱动之下上演了“交警抢开罚单”荒诞剧。执法行为最需要的是规范,最该盯紧的是公平公正执法、守住法律底线。盲目地比进度、比数量、比分数、比指标,最终会导致行政执法的“大跃进”,甚至衍生出“钓鱼执法”“抢开罚单”“罚款竞赛”等怪胎,亵渎的只能是法律权威,伤害的只能是执法部门的形象及公信力。
  执法的方式、过程和效果,本身即是对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和生动诠释,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执法行为都应充分展示法律内在的公平正义追求。每一场“看得见”的执法,对公众来说都是一堂法治课,大家从“交警开罚单”的执法行为中,看到的本应是交警的文明执法,学到的本应是如何遵守交通法规,而不该是唯利是图的“执罚经济”及扭曲变异的“罚款乱象”。来源:济南日报

煤缘 发表于 2016-11-17 14:17:56

感谢分享,李老师太给力了!

煤缘 发表于 2016-11-17 14:18:04

向李老师学习,问好!

煤缘 发表于 2016-11-17 14:18:10

希望李老师一如既往的支持我的工作!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11-17 18:15:23

回 1楼(煤缘) 的帖子

感谢白老师给力支持,《劳动竞赛》版块有您更精彩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11-17 18:15:38

回 2楼(煤缘) 的帖子

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11-17 18: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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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海边 发表于 2016-11-17 18:16:21

zzczzc 发表于 2016-11-17 20:26:27

感谢建军老师的精彩分享

zzczzc 发表于 2016-11-17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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