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混改:“两个毫不动摇”的目的就是“一个共同发展”
张喜亮
新年伊始“国进民退”和“民进国退”的话题貌似又被炒作起来了。一种观点认为,“国进民退”业已形成趋势;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国退民进”是不争的事实。一些主流媒体多以“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题发表文章指出:党的政策和国务院的决策对“国”与“民”都表达了坚决支持毫不动摇的态度。有的文章还用大量的数据说明“两个毫不动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国进民退”一方认为挤压了“民”之发展空间,“民进国退”一方担心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遭受到实质性的破坏,“毫不动摇”一方则认为两者都各自得到了发展不存在进退的问题。破解“国民”进退问题:首先要弄清炒作“进”与“退”的动机以及“国”与“民”之涵义,同时,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关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实质和目的所在,关键是要站在党十九大确立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历史方位思考全面深化改革,从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认识“国”与“民”之地位与走势。
一、炒作“进退”话题的动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关于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大谈“国有企业垄断论”,宣扬“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国企是不堪的存在”,鼓吹“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操弄所谓“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话题,更偏于鼓吹“国进”挤压了民企业的发展空间,甚至有观点说国有企业就是不堪的存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途径就是肢解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就是消亡国有企业的前奏。炒作这样的话题无非有三个用心:一个就是要抹黑国有企业,从而否定国有企业的贡献,以达到消亡国有企业的目的;另一个就是强逼“国退”或“民退”以干扰正在进行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偏废一方;再一个就是直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试图否定公有制。炒作“国民”进退的话题之动机: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想“搞乱人心、釜底抽薪”。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所有制问题,或者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无论哪一方的观点,都存有强烈的政治意图和诉求。
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已经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们必须要站在新时代这个历史方位思考问题。这个新时代要求我们: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且有效地结合起来;必须要注意总结建党、建国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汲取教训、坚持成功的经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体系,必须要有战略高度和国际视野,实现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提升。非国即民的“二元论”的看问题,永远是一笔糊涂账,无论怎样也难弥合矛盾。学习和领会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思想,我们应当摒弃“二元论”的思维定式,树立包容共赢创新的发展理念,整合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二、“两个毫不动摇”就是要实现“一个共同发展”
所谓“两个毫不动摇”就是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们必须从理论的高度清醒地认识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涵义。“所有制”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词汇,特指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制度的性质,这更是从经济学意义上的政治选择。而公有制“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或许是用词上未经考究,由此产生了很多的误解,“进退”之争或亦源于此。从目前的事实情况来看,公有制或非公有制之“经济”是指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即企业,而非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制度之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所以,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并不会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关于基本经济形式和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的认识和政策,不存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对立,两者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厚此薄彼是没有必要,也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改革发展的要求。承认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着功能上的差异,但是,不存在优劣之别;“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一个“共同发展”的目的。
三、进退之“国”与“民”说的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
“国退民进”或“民进国退”之“国”与“民”,具体来说来,指的应当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国民争利”也不是指国家与人民争利。深入探究,从逻辑上讲,“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国有企业方可配“民有”企业这个名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这样词汇创设也是相当粗糙的。从历史上看,“公营企业”对应的是“私营企业”,而“国营企业”对应的才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对应的应当是“私有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作为一对概念,实在是有点不伦不类,当然,语言具有约定俗成的特性,不妨就这样姑且用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由此可见,国有经济实则为“民有”经济。
综观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国有企业的数量、吸纳的就业人数等方面大幅度地减少,民营企业的数量、吸纳就业人数等方面却是在急速扩张。从这些方面比较,“国退民进”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从资产数量上和盈利能力上看,总的说来两者都有相当的发展,正所谓“共进”,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民营经济的活力都没有削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相互融合的趋势愈加强劲。在全球金融危机最为严重的时候,国有企业毅然开放研发等资源为民营企业疏困解难;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国有企业是排头兵,民营企业大举跟进,两者都在为国家和世界经济“共同发展”发挥着各自的优势。40年的来民营企业从小到大,国有企业不断改革,尽管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终究来说,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没有变,中国共产党领导之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没有变。改革开放40年,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是不争的事实。所有这些理应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更加自信。
无论是“国退民进”还是“民进国退”,这都是过时的思维定式,已经落后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全面深化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理念了。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民”共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2017年,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确定“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和央企股份制改革”;“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从党和国家制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来看,“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还将得到持续推进。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央企股份制改革”要求,国有企业将对所有性质的资本更加开放,实现股权多元化必将更加便利。
据资料反映,经历了2017年的深化改革,近80%的国有企业已经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体了,有些央企如中国建材集团公司,其所属企业近85%都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无论是东方航空物流公司的混改还是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的混改,无不是鼓励各类非国有资本进入,且单一的国有资本都不再居控股地位。2018年还将在集团所属国有企业大面积混改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就是要民营资本大举进入国有企业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公司法人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17年12月,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会议上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推进央企股份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由此可见,就产业而言几乎所有领域都可以向非公有资本开放,各种非公有资本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注册企业或依照政策参股与公有资本混合为法人治理公司,尤其是参与公益类领域与公有资本共体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五、“国民共体”的公司法人治理重塑经济形式新结构
至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已经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标准注册,实现了“公司”制改革,为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以产权为纽带实现混合“共体”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在公司这个平台上形成了新的股权结构,公司成为财产法人。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该文件要求:“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商业类国有企业全面开放,允许与各类非国有资本进行混改;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只要保持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混合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该文件明确规定实施国有独资公司或控股的领域包括: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粮食、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领域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
从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会议精神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文件中,不能看出:几乎没有什么行业、产业和领域不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即便是国有资本独资的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或需要未必就不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随着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推进,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必将得到进一步地发展,股份制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更便利地募集资金且股权转让更加容易。未来形成新的经济体形式格局或将是:国有独资公司只是个别的存在,国有控股公司亦将是少数的存在,大量的存在是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混合共体”股权多元化有限责任公司,更多的存在则是非国有经济体,所有这些公司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国有资本与各种非国国资本并存于公司之中,形成公司法人财产而共同发展,两个毫不动摇实际上就是一个共同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从做强最优做大“国有企业”到推动“国有资本”做强最优做大,这是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理念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国有企业全部改制为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国进民退”与“民进国退”之争便失去了炒作基础,多元资本共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际的接轨,或将消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禁止我国企业进入借口,创造了“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更有利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