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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至6月2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矛盾化解,到福建进行调研。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三项重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闽期间,吴爱英与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等就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谈,对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吴爱英一行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的陪同下,先后到福州劳教所,福州监狱,长乐市司法局、潭头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武夷山监狱,武夷山司法局、夷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进行调研,对司法行政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吴爱英指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总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的重大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和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吴爱英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和人民调解员植根群众的优势,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要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疑难矛盾纠纷。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赔偿等民间纠纷的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医患纠纷等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要继续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着力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吴爱英指出,一定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司法所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