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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手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

发表于 2018-3-23 14:01: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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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金融时报》记者日前从银监会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银行体系稳健性,强化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记者了解,《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积极扩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发行资本工具,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
  二是积极研究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总结经验并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扩大投资者群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
  四是简化资本工具发行的审批程序。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完善储架发行机制。
  《意见》提出,商业银行应将资本补充与资本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资产增长、结构调整、内部资本留存、外部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资本补充计划。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原来银行的资本工具尤其是非核心资本和二级资本方面工具类型较少,发行量也不多。《意见》出台后,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会更多、工具类型更丰富,资本工具发行量应有很大增长,同时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也会进一步扩展。
  作者:李林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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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17 18:03:5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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