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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体检报告共享减轻求职负担

发表于 2018-3-27 23:35: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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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单位都没谈成,却先抽了四五管血体检……”眼下进入招聘季,在一个网上求职论坛里,这条帖子引来了近百条留言。

  按照求职招聘的正常程序,一般是求职者通过了用人单位的笔试、面试环节之后,才进行体检。只要体检合格,就会予以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均是采用这套程序。一般说来,绝大多数求职者都能顺利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求职者很少。再者,能够通过用人单位笔试、面试环节最后被录取的求职者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让那些无法通过笔试、面试环节的求职者去医院体检。

  一些用人单位颠倒正常的招人程序,让求职者先体检再面试。这对于求职者而言,显然有点折腾,无形之中加重了求职者的负担,让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求职者不堪重负。道理不难理解,求职者最后没有通过笔试、面试环节,没能被用人单位录用,却要先去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意味着血白抽了、钱白花了、时间也白浪费了。

  另一方面,目前体检报告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没有实现互认体检报告结果。很多招人企业以防止求职者体检报告造假为由,对求职者指定医院定时体检,既不承认求职者之前的体检报告,也不承认非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这意味着求职者每去一家单位求职,就得自掏腰包体检一次。求职者多去几家单位求职,就得重复体检。这笔体检费对求职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给求职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虽然用人单位的先体检再招人环节不太合理,但究竟是先体检再面试,还是先面试再体检,这是用人单位说了算,我们貌似不宜过多干涉。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用人单位也不能因为体检流程,增加求职者的经济负担。

  因此,保障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求职者体检的经济负担,有必要尽快建立体检报告互认制度,实现体检结果共享,明确三甲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用人单位必须承认其效力,供求职者提交给用人单位,避免求职者重复体检。同时,建立诚信制度,提高体检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成本,追究“代检”以及出具体检虚假报告医院、医生的法律责任,坚决遏制体检弄虚作假现象。(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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