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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成都市总工会获悉,为实现“组织和工作”的双重覆盖,成都市总在全市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中,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精选试点单位,探索工会联合会长效运行机制。
首先,精选试点单位。市总要求试点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开设了独立的工会账户;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必须是中小型企业相对集中的一条街或楼宇工会联合会等;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必须是行业特色明显的企业工会联合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涵盖基层工会数不得少于20个,会员数不得少于500人。
其次,明确试点内容。市总要求各单位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为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区(市)县工会还可试行将工会联合会主席选派与工会专职者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让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工会专职工作者担任联合会主席、副主席;通过经费补助、工作奖励等方式,为工会联合会提供经费保障,有条件的也可试行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属基层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联合会的工作经费;在基本解决人员和经费问题的基础上,探索工作机制,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方面加强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
第三,加强工作保障。市总将向每个试点单位按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和市总各产业工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匹配工作经费,最低不能少于市总工会的补助标准。市总还将向区(市)县工会每个试点单位分配一个工会专职工作者名额,区(市)县工会所属试点单位的专职工作者的聘用由各区(市)县按《成都市工会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市总各产业工委(会)所属试点单位工会干部的聘用和管理工作由各产业工委(会)负责。专兼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经费由市总工会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统筹解决,符合工会专职工作者条件的将纳入全市工会专职工作者队伍统一管理。
据悉,目前,成都市总正在对该市林业和园林工会联合会、成都市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等20余个申报单位的资格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各产业工委(会)和各区(市)县工会将根据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把试点单位建设成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工会组织。
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