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698|回复: 2

安监总局:2008年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发表于 2008-1-6 18:18: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安监总局:2008年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2008年01月02日 20:22: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日电 (记者 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日表示,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李毅中在新年第一次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说,“隐患治理年”要以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截至2007年底,全国有307万家企业和单位共排查出506万条安全隐患,自改率94.3%。其中重大隐患84403条,自改率83.9%。目前还有13608条重大隐患正在或尚待整改。

    李毅中要求,抓紧整改重大隐患。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一一落实,挂牌督办。尤其是煤矿、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重点行业的重大隐患,绝大多数要在春节前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可能引发大事故的要停产整改。

    李毅中要求,认真整改“回头看”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2007年底“回头看”督查已经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各地务必认真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尤其是去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业和规模以下小企业,要认真“补课”,不留死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5月12日发出的通知,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7 14:32:08 | 查看全部
赞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8 09:46:33 | 查看全部

副食Re:安监总局:2008年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好,煤矿生产的确不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