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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北京限价房销售征求意见 部分可转为共有产权房

发表于 2018-5-7 21:24: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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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7日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限房价项目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设定比例为85%。
[/table][table=100%,#eef2f6]资料图:2017年9月30日,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锦都家园公开摇号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

  为改善新建住房的可支付性,防范住房价格泡沫化风险,去年北京推出“限房价,控地价”的土地供应方式,也就是“限房价项目”,明确限定了房子的销售价格。
  目前,“限房价项目”陆续达到预售条件。由于该项目在土地出让时确定销售限价,与达到预售条件时项目周边住房市场价格存在差异,所以如何销售“限房价项目”,社会非常关注,当天“限房价项目”销售征求意见稿出台。
  通知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
  通知规定,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其中,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
  通知还规定,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米的住房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限房价项目销售时与周边商品房价差较大时,就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一些投资投机客必然趋之若鹜,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原本用来居住的房屋就成了投资投机客炒房牟利的工具。因此,该政策可扼制炒房,确保限房价项目住房是用来住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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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7 21:30:3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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