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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侵害医务职工可寻求法律援助

发表于 2018-5-9 08:25: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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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工会日前首次发布了《天津卫生计生系统医务职工人身伤害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将在年度维权经费中专项列支法律援助经费,对人身权利受到违法侵害且寻求法律帮助的医务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维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据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工会主席房春来介绍,法律援助视案件情况进行,有法律咨询、指派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心理疏导服务3种形式。法律咨询由市卫生计生委工会指派律师给予申请人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司法救济途径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且申请人自行聘请律师有困难的,市卫生计生委工会将酌情指定律师代理诉讼案件。

据了解,2017年6月29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发生一起恶性伤医事件,医院一位超声介入专家在办公室被曾经救治的某肝癌患者砍伤,致颈静脉破裂、下颌骨断裂,失血性休克。经过全力救治,目前该医生身体基本康复,已返回工作岗位。但是,该事件在当地医疗界引起广泛关注,也给维护医务职工的合法权益敲响了警钟。

在2018年两节“送温暖”活动中,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工会还扩大了慰问范围,将因工作受辱的医务职工纳入慰问范围,给他们更多“娘家人”的温暖。(记者张玺 通讯员姜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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