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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家门口的维权:浙江工商推广消费维权“枫桥经验”

发表于 2010-6-23 17:54: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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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靠‘枫桥经验’帮我实现了在家门口维权。”说到自己的遭遇时,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梅苑村村民葛某至今还有些激动。在诸暨枫桥镇,很多消费纠纷都被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消费矛盾的萌芽状态。

  正所谓“老树发新芽”,旧经验处处焕发新活力。诸暨枫桥镇和工商、消保部门探索建立的“部门协同,村居自主”的城乡一体化消费维权网络,使维权阵地前移,不仅帮农民维好权,更重要的是消除了由消费纠纷引发社会矛盾的隐忧,让“枫桥经验”这个47年前全国政法战线脍炙人口的典型焕发出了新生机。

  维权阵地前移:农民不出家门讨说法

  2009年夏天,诸暨枫桥镇梅苑村村民葛某给自己家用了10年的高压锅换了一只压力阀,结果刚用不久高压锅就发生爆炸。“当时幸好人不在厨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葛某认为这都是新配的压力阀惹的祸,但销售方却认为主要原因是高压锅早已过期,葛某过度使用造成的。

  葛某的消费维权之路一开始并不顺畅,强势的销售方甚至一度威胁他。村里的消费维权联络员立即把这一情况告知枫桥工商所和诸暨市消保委枫桥分会。事发第二天,工商部门就及时介入调查。整整一个下午,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认定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最后由销售方赔偿部分损失770元。对于这个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从矛盾产生到激化再到最后解决,葛某的维权是在家门口完成的。

  和葛某有着同样感慨的枫桥老百姓还有很多。

  枫桥镇枫源村委主任骆根土告诉记者,尽管这些矛盾有的是针头线脑几元钱的小事,有的是争个面子的小事,但是遇到问题一旦协商不好就可能造成矛盾升级。“在以前就发生过村民和商店发生消费纠纷,围堵在商店门口最后交通都堵塞了”。

  针对农村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诸暨工商部门借鉴40多年前的“枫桥经验”,将维权阵地前移,在每一个行政村都设立了维权工作联系点,借助政府力量,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当中。

  截至目前,诸暨市工商部门已在该市各镇、村、社区、校园、商场、企业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维权联络站(点)584个,在当地农村建立了一体化多层面的农村维权网。在消费维权联络员的挑选上,都是通过广泛调查,选择有社会影响力、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具备维权工作热情的人员担任联络员。

  枫桥经验:农村消费维权的新样本

  “和之前相比,农村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大大提高了,一些大件用品也早已进入农村家庭,同样的,这类消费纠纷也就会在农村多起来。”绍兴市工商局副局长郑伟明表示,新农村建设推进后,农村各种条件都在改进,城乡差别越来越少,大件消费品纷纷进入农村,农村消费投诉也日益增长。对农村来说更加是一个消费转型期,也是消费矛盾多发期、消费诉求的多发期,消费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传统观念中,农村是消费市场的薄弱点,也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点。但是随着农村消费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诸暨工商部门算的是这样一笔大账: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三驾马车”中最具潜力和持久力的因素,作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力量,消费的和谐势必会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农村消费也已被国家认定为需要大力拓展的市场,农村消费和谐更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重大事项。

  “枫桥工商所和消保委分会充分对接好镇一级综治中心和村一级自治组织两大体系,搭建好学校、企业、部门三大消费维权平台,构筑起分级调处、合作联调、司法救助、预警防控四大运行机制。”诸暨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诸暨枫桥贯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情,依靠社会资源、分级调处,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消费”,按照党委政府统领、工商牵头、村居自治、社会协同、部门参与的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消费维权纠纷机制。

  在这一创新的机制下,枫桥当地80%以上的消费纠纷都在基层得到了有效解决。而“枫桥经验”这个47年前全国政法战线脍炙人口的典型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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