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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大多是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违反了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制度的行为,但有一种违章而是因领导安全意识不强,为了忙于生产急于完成生产任务而发生的违章行为,它就是职工称之为的“因公违章”。
“因公违章”危害大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个别领导为了完成生产任务,给职工多带来一些利益,组织职工进行突击生产,在此过程中由于急于完成任务,往往置安全规程于不顾,还美名其为了单位的生产和职工利益。这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安全意识不强的表现。
66月22日,笔者就“因公违章”采访了重庆能源集团天府磨心坡矿一线职工,他们都对此均作出了否定的回答。“生产虽然是煤矿的中心环节,特别是生产任务比较重时,个别领导希望多完成些任务,为职工多增加一些收入。这些想法固然是好的,但这实际是在危害职工。” 采煤五队职工冯绍兵说:“安全是煤矿的‘天’字号工程,是煤矿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每一款都是煤矿员工用生命和鲜血写成的,是血的教训的总结,也是对煤矿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认识,无论是谁,不管他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想法有多好,都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会出事,不会因为你是‘因公’或‘因私’而有所区别。”
“‘因公’违章同样是违章,是典型的违章指挥,是‘三违’行为之一。它的危害很大,将危及职工的人生安全,真可谓: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掘进一队职工徐建波说:“其次,它强化了领导违章的侥幸心理,麻痹他们的安全意识,养成违章的习惯。另外,这种行为还容易对员工起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员工认为只要是为了生产,就可以违章。”
“‘因公’违章危害非常大,必须坚决反对。”采煤三队职工甘建国说:“煤矿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安全不稳,效益受损。领导不仅是要求职工要养成一举一动,规章至尊的好习惯,自己在工作中更应以身作则,成为遵章守纪的典范。这样,才能既保证安全,又保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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