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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模式:基本类型、备选路径与建议方案

发表于 2018-6-6 18:12: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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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第四届全国社会保障学者论坛举行。会议通过“一讲一评”的对话方式,促进学者之间的深入交流。现特别摘取论坛上,学者观点及相关评论,以飨读者。
  西安交通大学王立剑副教授观点:2 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织就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但当前社会保障仍表现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因此有必要要讨论社会保障模式的顶层设计。
  按照社会保障基本规定性及其责任分担机制,理论上的社会保障模式包括互助保障、公助保障、国助保障、共助保障、团体保障、国家保障六种类型;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为国助保障模式,城镇职工为共助保障模式,并轨之前公务员为国家保障模式。依据我国新农保制度的有益探索和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验,着眼于三十年后的社会发展目标,建议考虑以“国家保基本+个人提水平”为基本思想的国助社会保障模式,建立分类救助型社会救助制度、国家保基本型社会保险制度、多元补差型社会优抚制度,并辅之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系重组、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统一等措施,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化。
  中国人民大学鲁全副教授评论: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理论界需要回答“中国目前正处于和应当建成什么类型的福利国家”这个基本的理论命题。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批判地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的分类方法,建立多维度的评价和分类指标,从而体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特色和全球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进展。从社会保障体系的项目来看,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划分方式是工业化背景下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但目前出现了不同项目之间相互交融的现象,如救助保险化、保险福利化以及福利的再保险化等等,这些现象都值得关注。同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是福利国家类型的一个重要体现,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国家,其行政主管部门往往是同时负责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制度,而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为基本标志的狭义福利国家,则往往会建立一个包括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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