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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三违”应落实连带处罚机制

发表于 2018-6-7 22:26: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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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三违”应落实连带处罚机制

“违章操作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听起来似乎有些夸张,但大量事实证明“三违”就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必须重拳整治。在处理“三违”中,大多企业采用单一的经济处罚、脱产学习等处罚方式,但这只能起到短暂的效应。笔者认为,处理“三违”人员,应落实连带责任处罚机制。因为:
反“三违”需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任何人对“三违”行为都有权、有责任予以制止,因此,处理“三违”人员,就应实行连带责任处罚机制。
重庆能源巨能川九公司在处理“三违”上就采取了连带处罚机制。“三违”人员累计违章达到规定次数,除给予本人警告、罚款、待岗学习等处罚外,当班同事因没做好监督和提醒,也受相应的连带处罚;同时,当班的班长(组长)或安全员因管理不到位,也同样落实连带责任,即班组累计违章达到一定次数,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再给班长(组长)责任连带处罚或降职等。
连带处罚制度实施后,员工都明白做错了不仅自己要受罚,而且还会连带工友一起受处罚,并对被受连带的工友深感愧疚和歉意,安全自律意识就越来越强了;同时,自己也多了一份帮助工友纠违的责任心,班组长、安全员在“三违”管理上比以前更细心、更到位、更严格,现在“三违”人员也逐渐越来越少了。
作者:彭光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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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10:00:0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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