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300|回复: 2

【企业事评】为寻刺激捕鸟被抓全民普法刻不容缓

发表于 2018-6-11 06:23: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为寻刺激捕鸟被抓全民普法刻不容缓
报载,成都邛崃高何镇一村民杨浩(化名)为“打鸟”寻刺激,在家中自制火药枪一支,并使用该枪和其他猎捕工具,近一年间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共86只。其中包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三有”动物等。近日,当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见6月9日的《华西都市报》)
如今,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一些村民利用自制火药枪支和猎捕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例时有所见。比如:曾有村民猎捕癞蛤蟆被警方抓获后,竟然还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据某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有的人知道抓青蛙、癞克宝不对,但大多数人还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犯罪。
这次成都邛崃高何镇一村民杨浩,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寻刺激,非法捕猎野生动物86只。其中包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三有”动物等。不难想象,像杨浩这样为寻刺激,或是对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一无所知的村民还有不少。他们或许在家就是依靠捕猎贴补家用,或许就是像杨浩一样,为了寻刺激,滥杀无辜,让国家保护动物遭遇灭顶之灾。
由此,笔者认为,不论是先前村民猎捕癞蛤蟆被警方抓,还是这次为寻刺激“打鸟”遭判刑,对村民来说,都应当是一堂发人深省的普法课。而这堂普法课其教训是沉重的,同时也是及其深刻。从某种角度上说,这或许对当事人来说,一辈子都刻骨铭心。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村民在捕猎之前,就知道有这么严重的后果,那么,他们还会知法犯法吗?即便有人知法犯法,可能也会做得相当隐蔽,也绝不会是为寻刺激。
所以,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全民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村,延伸到户,尤其是对那些老少边穷的乡村,我们更要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到那里。利用宣传栏、标语和广播喇叭等形式,让村民知道,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规范好自己的日常行为。在推进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争做遵法守规,维护生态环保的好村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07:59:43 | 查看全部
必须严厉惩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6-12 06:50:49 | 查看全部
感谢李老师鼓励和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