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14|回复: 0

7月起刷卡通行一二级公路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电子发票

发表于 2018-6-25 22:20: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覃博雅 杨雅玲)在交通运输部25日举行的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7月起刷卡通行一、二级公路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真正实现了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吴春耕指出,自2018年1月1日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以来,系统运行良好,运营服务不断提升。截至到6月24日24时,发票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达到167万、绑卡350万张,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约5839万张,其中征税的发票是5097万张,可抵扣税额达到3亿。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和实现税款抵扣,有效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真正实现了 “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在不断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的同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既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车道系统改造,实现非现金支付卡及用户卡刷卡功能。目前,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联调联试,7月1日后,刷卡通行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的车辆,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并按照财税政策有关规定实现税款抵扣。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2018年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用于抵扣,用户如需抵扣税款,需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吴春耕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加强协同配合,持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发票开具便利性,不断提高公路出行服务质量,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