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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评》“保护假”不该成为女性就业绊脚石

发表于 2018-7-14 06:27: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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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假”不该成为女性就业绊脚石
对于女性的特殊关爱愈来愈多,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但也有女性担心产生另外一个后果——加剧女性就业障碍。这也是很多人的担忧,甚至有网友调侃,“我以后找工作时是不是还要附注一条,我不休假”。(7月13日 《法制日报》)
这些年来,有关女性就业遭歧视从来都是一个令人关注,而又广为热议的话题。一边是有关方面出台政策法规,要求对女性就业权加以保护,让女性就业不再遭遇歧视;一边是用人单位想方设法把女性拒之门外,让女性“保护假”成了一纸空文。
不可否认,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在女性就业和用人单位权衡利弊上,确实存在公说公的礼,婆说婆的理。就用人单位来说,工作要运转,获取财富还需员工劳动创造,女员工也概莫能外。而女性的各种“假期”及两次生育附带的断岗期,必然要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难度。所以,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也要算算成本账,而一旦把女性拒之门外后,又要遭遇社会一致诟病,甚至还会引发各种矛盾纠葛等官司。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 “保护假”不该成为女性就业绊脚石,还必须有一个既合规又合法,且又合理的配套政策来制衡,否则,就像失控的天平一样,顾到这头,顾不到那头。具体来说,女性“保护假”就是要板上钉钉子来落实。只是,我们有关方面也要出台一系列成龙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对用人单位在经济上也要进行一定的补偿,鼓励用人单位尊重女性就业权、爱护女性、关心女性,帮助她们度过美好的“保护假”。要知道,我们关心和爱护女性,也不光是在落实成龙配套的政策法规,这也是在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因为女性不仅在工作和社会上与男人一样有贡献,同时在婚姻和家庭上也肩负着养儿育女的责任。
所以说,不论从哪个角度上讲,我们都没理由让女性“保护假”形同虚设,让女性在就业上遭遇各类歧视。也让女性与男性一样,享有平等就业权,这才是我们全面建设文明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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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07:51:46 | 查看全部
有法不依就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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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09:09:2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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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09:09:3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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