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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专区] “大官”莫忘管“小事”

发表于 2018-8-8 19:34: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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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陕西日报 作者: 彭宇

  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喜欢做“大事”,搞大手笔、大规划、大发展,因为这样不仅能显示能力,更能获得政绩。为此,有的“大官”甚至不顾所在地方的财力、百姓需求,建一些耗资巨大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对于厕所卫生、垃圾清理等这类群众日常生活的琐碎“小事”,却不太关注,花的时间和精力较少。

  “大官”固然要高瞻远瞩,胸怀全局,抓大事、抓重点,不用事必躬亲,但也要不忘管“小事”。“大官”亲自关心过问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小事”,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表现。正所谓,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很多事情,“大官”一过问,下面解决问题就快;“大官”不过问,问题就一直摆在那里。如今有些“小事”为什么非要“大官”来抓?这说明了一些事虽然是小事,但是涉及的问题多、牵连的部门广,“大官”不出面协调一时难以解决甚至解决不了,也说明了一些政令在部分基层“中梗阻”和有些部门作为力度不够。“大官”管“小事”是下大力气狠抓“小官”队伍建设,让“小官”更好为民办事,倒逼相关部门相关“小官”履职尽责,是抓责任落实的一种方式。

  对于为官者来说,要辩证地看待职务和事情的大小问题。何谓“大官”?村委会主任在一个村就是“大官”,乡镇长在一个乡镇就是“大官”,县长在一个县就是“大官”。何谓“大事”?有关群众生活和困难的事,涉及到群众合法利益的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是急事、难事。把群众的“小事”办好了,困难解决了,就不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和生产生活,就是办“大事”而且是“天大的好事”。看一件事情是大事还是小事,绝不能以事情的形式和规模的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而应该从党和国家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来判别。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大官”管“小事”,也能管出成绩。“大官”把“小事”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来思考,从小问题看到背后的大问题,以点带面,从局部到整体,发展与稳定兼顾,循序渐进地推动改革,最终把“小事”做成“大事”。从对小岗村的18位农民搞“大包干”的肯定到推动全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从解决部分老百姓吃水困难到升级换代更新一个城市的自来水供水系统,从统一建立安置房解决本地棚户区老百姓住房到住房积分制解决外地务工人员住房,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到全面取消农业税,从打击倒卖火车票让群众购票方便到全国实行购票实名制,从后陈村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到写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从解决群众办事难到深化“放管服”改革,都是如此。

  “大官”管“小事”就是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想尽办法解决困难问题,从小事中积累尺寸之功,换来的是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提升的是党和政府形象,这应成为执政为民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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