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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15: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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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调高雅:草书之“格”的艺术追求
在引言中提及,米芾曾经下过断语:“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我们暂且不讨论是否只有晋人草书才能入上品或者中品。从米芾这言论中可知,草书品格是有高下之分的。
其实,在我国古代,品评书法是一时时尚。自南梁书画家袁昂撰写《古今书评》后,南朝时书法评论家于肩吾专门撰写了《书品》,将汉代至齐梁间一百二十三位书法家分为九品,张芝、钟繇、王羲之等三人列为上之上品。唐代书画家李嗣真撰写了《书后品》,品评了八十二位书法家(文章写为凡八十一人),共分为十等,将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四人列为逸品,位于上上品之上。张怀瓘在其《书议》、《书估》等文章中也对历代书法名家有所品评,在其《书断》中更是将历代书法名家分为神品、妙品和能品,其中神品二十五人,妙品九十八人,能品一百〇七人。
米芾虽然只有少量言论提及书法品格的问题,但自他之后,很少有人采用品评方式来评论历代书家书作。不知是宋以后的书家书作因为格调太低而没法给与品评,还是宋以后的书法评论家不再看重书法的品格。但自古以来的书家都很看重自己书法的品格,也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格高韵胜,直逼古人。即便是草书大家,追求格调高雅的艺术境界,是他们从事草书创作的毕生使命。

就草书而言,无论是章草还是今草,无论是小草还是大草,影响其格调高下的主要因素是两个方面:其一为线质;其二为用笔。
为说明线质与用笔对书法格调的关系,我们先从北宋对其书学生书法水平考核的标准入手。据元代脱脱等所撰《宋史》卷一百五十七《选举志第一百十·选举三》载:
书学生,习篆、隶、草三体,……篆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颜、柳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考书之等,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能得其意,而均奇可观为下。
可见,宋代书学将书法水平分为三等,书之上等的标准是“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这个标准不仅仅是书法技法的要求,也有书法格调的要求。在技法这个层面,要求方笔、圆笔相结合,写出的点画线条要肥瘦适中,而且在用笔时要学会藏锋用笔,以中锋行笔,在用笔的发力方面要求做到点画遒劲有力。
除技法这个层面的要求外,在书法审美方面提出“气清韵古,老而不俗”的标准。“气清韵古”是指书法的气息、风格要清静、冲和,气韵要不同凡响,能够超尘脱俗。“老而不俗”是指在具体的书法中,则主要表现为点画具有老辣、苍老之气力,但是又不能带有俗气。虽然北宋书学生要学习篆书、隶书(指楷书)和草书,考核的内容也应该包括这三种书体。但从中也可以推测,就书学生草书的考核而言,上等标准同样是“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从这个标准可以看出,“气清韵古,老而不俗”是草书的格调,而要达到这种格调,在线质方面要力求“方圆肥瘦适中”,在用笔方面要做到“锋藏画劲”。
我们知道,我国古代的书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精通字学又擅长书写的文吏,北宋学生虽然有培养书法艺术人才的倾向,但北宋最终没有通过书学培养出杰出的书法艺术家。尽管如此,从北宋书学生的书法考核等次标准不难看出,书法的等次决定于书写的技能和书法的格调,而书法的格调又决定于书法的线质和用笔。其实,决定书法线质高低的是用笔,而决定用笔的是书家本人对书法审美境界的理解和对笔法的领悟。
由此可以推论,草书格调的高低取决于草书的线质,而线质的好坏取决于用笔的得法与否以及对线质美感的认识,而领悟草书笔法和提升对草书审美的境界在于书法家自身的综合素养。可见,要创作出格调高雅的草书作品,不仅要在书法技能方面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更为对草书线质和草书的审美境界有极高的认识和领会。
在我国书法史上,张芝、索靖、王羲之、王羲之、智永、孙过庭、张旭、怀素、黄庭坚、祝允明、王铎、傅山等书法家,无不以擅长草书而名垂书史。而米芾认为,张旭草书是变乱古法,怀素草书不能高古,高闲而下的草书,只能悬挂于酒店招揽酒徒饭客。米芾晚于黄庭坚,对黄庭坚的大草视而不见,不加评论,是否米芾将黄庭坚的草书划入高闲而下之列?不敢推断。如果米芾见过祝允明草书的狂野,见过王铎草书的张扬,见过傅山草书的粗犷,不知北宋这位擅长鉴赏的书画博士会给与怎样的评论?诚然,就草书的格调而言,米芾所言的确有其在理之处,晋唐以后,草书格调的确不古,或用笔狂狷,或线条粗俗,或肆意张扬,或任意缠绕,笔法完备、点画凝炼、气韵流畅、品格高雅的草书在唐人之后难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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