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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要“精神待遇”

发表于 2007-7-16 17:57: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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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要“精神待遇”
员工付出的辛勤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和待遇,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一般都比较看中给员工物质上的待遇,而对于员工精神上的待遇却少有问津。
其实不然。近日,国外一位著名的管理者在其新出版的《我是最会赚钱的人物》一书中,认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最佳方式,莫过于给予他们以合适的精神待遇”。何谓“精神待遇”?按照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理论的定义,它包括员工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有影响力,个人成长和富有价值的贡献等方面,对员工起到精神激励的隐性作用。
然而,从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现状来看,员工精神待遇还是显得比较苍白。在企业决策者们看来,员工所做的贡献一般都从物质待遇上给予补偿,至于员工责任心、胜任感、成就感等都由个人的悟性所决定,作为企业没必要在这方面下功夫,还有的企业在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上,采取“不见鬼子不拉弦”的办法,也就是说,员工真正在自己的岗位上创出辉煌的业绩,才能受到企业的表彰奖励。至于平时工作的小业绩、小创造却不当一会事儿。这样不但抹杀了员工创新创效热情,而且也使其工作积极性锐减。笔者曾在基层了解过,有位员工思想上一直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也勤勤恳恳,在自己岗位上还时不时地搞些小改小革。可每当他取得成果时,有人总把他的名字与部门有关领导联系在一起,虽然有时也获得一些奖励和表彰,但这让该员工的心情始终不爽,为什么自己的小改小革成果后面非要挂着一连串的不相干人的名字?于是,他试图放弃了自己的发明创造,无奈地把自己有限的精力和兴趣转移到其它地方去了。试想,如果我们的企业能够善于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及时给予其精神待遇,让员工感到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受重视,取得业绩有成就感,并在企业能够实现自我价值、有影响力,那么他们就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尽责勤奋工作。
其实,员工需要“精神待遇”也并非让企业如何器重,也不需要企业立竿见影地给自己兑现多少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在我看来,作为企业只要把员工都当人才看待,从细微之处关爱和呵护员工就足够了。具体地说,当员工有特长、有能力能够胜任某岗位时,我们就应该积极为其创造有利条件,让其心中有目标,志向追目标,最终来实现目标。正如海尔集团公司董事长张瑞敏一直认为的那样:任何一个企业都没有不可用之才。企业的每位员工人人都是人才。关键是要赛马,而不是用“有色眼睛”去相马。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发现每位员工的特长和不足,才有可能真正激发每位员工的创造潜力。每位员工的涓涓细流聚集在一起,就能为企业的“大河”提供无穷无尽的动力保障,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徽铜陵发电厂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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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17:11:0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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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先下载,如何用看版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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