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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司机别住小车并持械辱骂 北京警方:已刑拘

发表于 2018-10-31 15:52: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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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孝金波、曹佳慧)近日有网帖称“在北京房山区广阳城城铁站附近,因行车问题,一大货车别处小轿车,大货车司机下车后持械辱骂”,目前,大货车司机吕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北京房山警方10月30日通报,10月29日,房山警方关注到有网民发帖反映,称在房山区广阳城城铁站附近,因行车问题与一大货车司机发生纠纷,被该大货车司机别住车辆并持械辱骂。
经房山分局和北京市交管局房山交通支队共同工作,查找到大货车司机吕某(男,29岁,河北省廊坊市人)并依法传唤其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工作查明,吕某于10月28日17时许驾驶大货车行驶至城铁广阳城站路口时,认为张某驾驶小轿车挡道,妨碍其通行。于是,吕某先用灯光晃,后在遇红灯停车时,又下车拍打小轿车车窗并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未予理睬,绿灯后驾车前行。行驶至城铁篱笆房站路口时,吕某驾驶大货车由掉头车道将张某停在左转车道待转的小轿车别住,并下车持钢筋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始终未下车,后吕某驾车离开。事发后,张某未报警,而是将事发视频发在网上。
针对吕某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进行了四项处罚:一是驾驶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罚款200元;二是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罚款200元;三是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罚款100元,记2分;四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同时,由于吕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依法暂扣了吕某的驾驶证。
通报中称,针对吕某持钢筋辱骂对方车主的行为,房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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