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55|回复: 0

企业不是“唐僧肉”强搭瓦斯受处罚

发表于 2010-7-14 08:23: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企业不是“唐僧肉”强搭瓦斯受处罚

6月27日,綦江县公安局对已实行刑事拘留的,在大石壁家属住宅破坏管道,强行搭接瓦斯的打通村苦竹坝村民李某、赵某,进行了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此,李某、赵某后悔不已。目前,此案仍在继续侦办过程中。

    今年4月30日下午,以打通村苦竹坝李某、赵某为首的村民在大石壁家属住宅3号侧,破坏管道强行搭接瓦斯。

    生活服务公司接到信息后,立即向打通镇、村和打通派出所反映了情况,向煤电公司保卫部作了汇报,并安排人员赶到现场共同处理。现场发现,家属住宅直径150毫米供气主管已被割穿,大石壁几名员工家属已被打伤。经工作人员多次做重点人员工作,但村民不听劝阻,仍强行搭接,并用污水沟里的污泥驱赶警察、工作人员和员工家属,村民仗着人多势众,继续强行搭接瓦斯管,气焰十分嚣张。后经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再次做重点人员的工作,村民同意不再焊接管子,于是工作人员撤离。当日下午5时左右,村民趁工作人员不在,继续搭接瓦斯管68米,工作人员获悉后,再次到场制止,村民这才停下。次日上午8时,村民又强行搭接瓦斯管100余米,经派出所和工作人员再次到场制止,又才停下。

    5月2日,村民又继续搭接瓦斯管130余米至村小学,并安装了分气包,已有几户村民用软管接到家中,开始用瓦斯。

    为保护企业利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綦江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打通镇打通村苦竹坝村民李某、赵某在强行搭接瓦斯管道破坏易燃易爆设施中起带头实施作用,根据事实依据和相关法律法规,6月17日,綦江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赵某实行刑事拘留。后经政府、公安机关教育,村民主动拆除了非法搭接的瓦斯管道,减轻了违法后果。于是,公安机关对李某、赵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企业不是“唐僧肉”,非法搭接瓦斯的行为必将受到惩罚!村民们应以此为戒,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诉求必须依法反映,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生服司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