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022|回复: 0

[维权中心] 退休老人不缺钱也要维权屡败屡战终维权成功两次

发表于 2010-7-19 13:47: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王平,一位来自长岭县的老党员,退休后到一单位打工,被辞退后他就想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从2005年至今,他就一直在自学法律知识,不仅为自己维权,还帮助其他人维权、出主意。

  打工被辞退学法维权

  王平家住长岭县长岭镇,今年63岁,是一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1971年退伍就到长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2002年退休。

  2003年7月,王平到长岭县一银行做临时工,第二年5月他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临时工合同,期限一年,当年8月末,单位将他解聘了。

  回到家,王平觉得单位无故解聘他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同时他在工作期间常年加班,单位也应给他加班费。他找到了劳动仲裁部门,仲裁部门以王平是退休工人,与原单位是劳务关系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王平不解为什么他与单位是劳务关系。“咱是个法盲,不懂法,那就得学,学了之后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王平说。他来到书店,买回了《民法通则》、《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书,开始没日没夜地学。

  “看了几个月书,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我就到法院起诉原单位,准备用法律手段给自己维权。”王平说。

  2007年2月,因王平提出的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还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他与被告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法院一审驳回王平的诉讼请求。

  王平还不心甘,他又买来《法官法》、《合同法》等书,再次充电,把自己认为有用的法律条文都记到一个小册子上,随身带着,一有空闲就拿出来看。

  他还买来报纸,寻找与他类似的案例,通过电视,了解有关案件是如何审理的。

  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王平又向检察机关申诉,2009年当地法院再审,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王平还是不服,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3 月,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一败、再败,王平还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

  啥法都学,两次成功维权

  “虽然我在这场官司中一直输,但我学到了法律知识,武装了头脑,运用这些知识,帮助自己维权,还帮助别人维权。”王平说。

  在王平的家中,他把买来的有关法律的书都装在一个布袋里,闲来无事就拿出来看看。目前,他一共买了近30本有关法律的书籍,不仅有他经常学的《劳动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书,还有《婚姻法》、《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国家赔偿法》,“啥都想学学,知识多了,别人也抢不去,自己暂时用不上,别人还有可能用上,到时候‘临时抱佛脚’是不赶趟了。”王平说。

  王平以前住在二楼,楼下是一家个体商户。有一次,楼下的业主将牌匾立在了他家的窗外,把窗户挡住了,阳光进不来了。王平几次找到楼下业主协商,均未果。王平觉得对方这么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经过调解,对方同意将广告牌撤到我家窗户之下。”王平说。

  去年,有一家通信公司的电缆从王平家经过,王平当时想更换窗户,因电缆经过无法施工,对方并没对此给他合理赔偿。王平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对方告上法庭。“《电信管理条例》规定,电缆可以从我家窗户上经过,但得经过我允许,后来他们赔偿我部分损失。”王平说。

  指点他人合理维权

  王平不光用法律为自己维权,还帮助其他人。2009年夏,他在街上碰到了一伙讨钱无门的农民工,他便上前询问事情具体情况,得知几位农民工被一名包工头带到长岭县一乡镇小学建房子,工程结束包工头跑了,几位农民工便来到县里想找相关部门讨工钱。“我给他们出主意,让他们到法院起诉学校,学校就会找包工头,这样他们的钱就能要回来。几位农民工让我做他们的代理律师,我没同意。”王平说,“后来,他们通过我的方法,真的把钱要了回来。”

  对于王平总是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的事儿,他的妻儿并不赞同,“老婆、孩子都不同意我这么做,我老伴总说,‘咱们也不缺钱,你就别告了’,我们不缺钱,老两口一个月4000多块钱的工资足够了,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后来她看拗不过我,也就不管了。”王平说,“外边的人也不理解,说我打官司有瘾,事多,其实不是这样,我就是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的合法利益,这样有错吗?” 新文化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